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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维护自身人格尊严、人身价值和精神利益的意识的增强,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受害人诉求精神损害赔偿以维护自身的精神利益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是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已经很难满足实践的需要,影响了司法公正和统一。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特别是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的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公正有重大意义。本文将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分析我国理论和实践,从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功能、赔偿数额的特点等方面入手,比较研究域外各国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和方法的不通过规定和实践,同时立足于本国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中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路径和方法。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提出问题之所在,以现实案例来反映目前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阐述,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和功能,其中重点分析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三个不同的功能。第三部分阐述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特点和意义,首先通过与财产损害赔偿的数额的确定的比较,说明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特殊性,并进一步阐述恰当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重要意义。第四部分对域外确定和评算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进行了考察,首先分别将域外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原则的规定和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方法的不同规定进行整合归纳,然后再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寻找他们之间的共性,以为我们所借鉴。第五部分,阐述了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首先描述了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包括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现状;然后对其进行原因分析;最后在之前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提出完善的路径和方法,包括建立适合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以及评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