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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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有关股东除名制度的相关规定,股东除名制度是指当特定股东的行为使公司或其他股东不能容忍,公司股东会有权依据章程或法定的除名事项作出除名决议,以结束公司与该股东之间法律关系的一项制度。如此严厉的法律措施本应设置诸多的法律限制,并对该制度的适用在法律上予以明确规定,以防止因该制度的滥用造成对除名股东的侵害。然而,我国有关股东除名制度的法律规定却存在诸多的问题,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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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有关股东除名制度的相关规定,股东除名制度是指当特定股东的行为使公司或其他股东不能容忍,公司股东会有权依据章程或法定的除名事项作出除名决议,以结束公司与该股东之间法律关系的一项制度。如此严厉的法律措施本应设置诸多的法律限制,并对该制度的适用在法律上予以明确规定,以防止因该制度的滥用造成对除名股东的侵害。然而,我国有关股东除名制度的法律规定却存在诸多的问题,亟需在理论和实践中予以阐明。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对股东除名制度的概念以及股东除名制度的司法实践现状进行介绍,提出以保护除名股东权益的立场对现行股东除名制度进行考察。第二部分论述除名股东保护的必要性,加强除名股东的权益保护既是现行法律规范体系下的应有之意,也是司法实践的客观现实需要,更是个人利益与社团利益平衡的必然要求。第三部分主要论述除名股东权益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除名事由存在扩张适用的趋势、除名程序模糊不清、除名决议生效时间不明以及除名股东的股权难以得到合理处置等问题。第四部分主要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保护建议,并依据意定除名与法定除名的不同提出了不同的保护建议。首先,对于法定除名,主要以规范法定除名规则的适用为主,具体体现在限定法定除名事由的适用范围、明确法定除名事由的除名程序以及确定法定除名事由下除名决议的生效时间。其次,对于意定除名事由,主要以完善意定除名的适用规则为主。具体体现在明确意定除名事由的设定和适用标准、设定严格的意定除名决议程序以及引入诉讼程序作为意定除名的生效要件,以应对公司章程对除名事由规定的多样性。最后,明确除名股东股权的处置方式与标准,主要通过理清除名股东被除名后的股权处置方式、补偿标准以及对股权处置不当的救济路径。以此完善现行股东除名制度,加强除名股东权益保护,稳定商事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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