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时期官吏职务犯罪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wgalj200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公职人员,在我国古代统称为“官吏”。统治者对社会和国家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就是对官吏的治理,社会管理成败的关键在于对官吏的管理成败。普通民众的权力高度集中到官吏手中,权力集中再加上人性中的贪欲,使手中握有集中的权力的官吏们更易腐化。  官吏职务犯罪是中国封建社会极为普遍的一种社会现象,是封建社会固有的不可消除的“顽疾”。为了强化君主专制,使国家长治久安,强化对官吏的管理、惩治贪官污吏是封建君主们必然会采取的政治举措。封建统治者普遍认为官吏职务犯罪,特别是贪赃枉法、失职渎职之类的犯罪,败坏吏治,祸国殃民,必须以“重典”加以预防和惩治,以应对其他特殊的官吏职务犯罪。朝代更迭,逐步积累,封建国家在惩治官吏职务犯罪方面逐渐积累了大量经验。明太祖朱元璋在借鉴明以前的各个朝代的立法和制度的基础上,对官吏的失职、擅权、贪赃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了比较具体而严密的规定,在预防和惩治官吏职务犯罪方面建立了较以往各朝更为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这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制度的贯彻实施在明朝前期取得了一定积极效果,吏治呈现一时之清明。但是由于社会、法律、政治等各方面的原因,始终未能标本兼治,彻底根除这一“顽疾”。  笔者从朱元璋立法思想指导原则入手研究了朱元璋时期官吏职务犯罪,论述了明初惩治官吏职务犯罪的法律分类及规定,分析了朱元璋惩治官吏职务犯罪的原因,并对朱元璋惩治官吏职务犯罪取得的效果、影响和启发等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本文通过对朱元璋统治时期惩治官吏职务犯罪的分析,以史为鉴,力图对现代中国社会的官员犯罪问题进行一些思考和探索,并力图提出合理的建议。本文结构如下:  第一部分,论述了朱元璋惩治官吏职务犯罪的历史背景、法律原则等,从而为明初官吏职务犯罪方面的规定论述提供必要的背景说明。  第二部分,详述朱元璋为惩治官吏职务犯罪而制定相关法律法令中各种类型的犯罪,并对各种犯罪现象进行透视分析。在这一部分中,笔者参照现代刑法对犯罪的分类,对《大明律》、《大诰》等重要法律法令中相关规定进行了归纳总结,简要分析了各类犯罪的特点,为论述朱元璋重典惩治官吏职务犯罪做铺垫。  第三部分,论述明初朱元璋惩治官吏职务犯罪的司法实践,并着重分析了由明初的特殊社会历史背景、朱元璋个性特征等方面促成朱元璋重典惩治官吏犯罪的原因。  第四部分,朱元璋重典惩治官吏职务犯罪在前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吏治呈现一时之清明。但由于封建社会的固有矛盾及朱元璋政治上强烈的权力欲望等方面的原因,朱元璋制定的法律和严厉的惩罚措施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笔者拟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可以得知朱元璋重典惩治官吏职务犯罪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缓和了阶级矛盾,虽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我国现代法制建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其他文献
有期徒刑分等是指按照某种标准将有期徒刑划分为轻重或长短不一的等级,并在刑事立法上予以固定,用以指导刑事立法中有期徒刑刑罚配置、有期徒刑的司法裁量以及规避有期徒刑执
鉴于灰度理论假定与单桩极限承载力特点相适应,故依据有限数据进行单桩承载力灰色预测是可行的.以常规非等步长灰色模型GM(1,1)为基础,通过对原始数据的修正、对模型算法的改
苏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总体实力在江苏省处于欠发达水平,在全国则处于中等发展水平。因此,通过研究苏北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总结经验,思考和完善不足之处,从而推动苏北
1997年至2014年期间,伴随着中国经济高速的增长,中国刑事犯罪发展趋势不容乐观。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历年的工作报告、中国法律年鉴及中国统计年鉴充分体现了中国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