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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武器是当今对人类生存与安全威胁最大的杀伤性武器。因此,防止核武器扩散是关系到全人类安危的重要问题。目前国际上对于防止核武器扩散的法律制度主要是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核心、以国家间的双边、多边协定为补充构建起来的。尽管不扩散核武器的法律制度经过一段历史时期的发展已经成型。然而通过研究笔者发现目前国际上不扩散核武器法律制度的问题仍然较多,在诸多方面都不尽完善,因此造成在这一领域的争端常常由政治所主导,而法律却相对处于次要地位。基于现有的不扩散核武器法律制度主要是保障有核国的既得利益,维持现有的国际核局势,形成实际的差别待遇,这就势必造成某些无核国家的不满与攻击。事实上,印度和巴基斯坦的核爆炸已经突破法律规则的禁止,朝鲜和伊朗也都欲打破这一禁锢,国际不扩散核武器的法律制度正面临空前的危机,核武器不扩散体系正面临严峻考验。本文正是通过对国际不扩散核武器这一法律制度的历史形成、自身特点、以及内容体系的研究、分析,找出其存在的症结,并试图探索出在核问题上能够满足有核国家和无核国家之间相互利益的平衡点,使由核不扩散引起的国际核危机的解决真正纳入到法律的轨道中来。文章分四个部分,共3万余字,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概述了核武器对人类的威胁,从不扩散核武器法律制度的历史形成与国际上产生的错综复杂的核危机中阐述了国际不扩散核武器法律制度的存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揭示了国际不扩散核武器法律制度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第二部分研究了国际不扩散核武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在这部分中主要是通过对国际条约的分析,得出在国际不扩散核武器法律制度中所体现的基本原则与核心价值并研究了不扩散核武器法律制度中的三个重要制度即“安全保证”制度、“无核区”制度与核材料的监管制度。第三部分用论证、举例的方法归纳了核不扩散机制在实践中所反映出来的缺陷与漏洞,研究了核不扩散机制在法理上的不足。随后笔者针对这些缺陷与漏洞,提出了对于加强完善国际不扩散核武器法律制度的设想。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了中国与国际不扩散核武器法律制度的关系,通过研究中国在不扩散核武器法律制度中所起的作用与所作的贡献,进而探索中国今后在推动核不扩散机制中所要扮演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