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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脱离学生的生活实际,道德教育中道德不在场,道德教育本身不道德等现象屡屡发生。针对德育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对学校德育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反思,更新德育观念,找寻回归本真状态的德育之路。哈贝马斯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代表,博学而多产,不仅被誉为德国思想威力最强大的哲学家,而且具有世界性的影响。他的核心学术思想是交往行为理论,倡导交往合理性,而交往合理性主要是从伦理的角度阐发的。本文试图挖掘交往行为理论对我国道德教育的启示意义,为德育理论的变革与发展提供新的视角。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交往行为理论简介。作者通过对交往行为理论主要概念的分析,勾勒出交往行为理论的思想要旨。第二部分,交往行为理论与道德教育的相关性分析。交往行为理论主要是从“道德——实践”角度展开的,本身具有重要的伦理意蕴,作者认为,从道德教育应有的意蕴来看,德育行为也应该归属于交往行为,而不是目的或工具行为。第三部分,交往行为理论的德育旨趣。笔者认为可以从交往行为理论中发掘出三个方面的启示:主体间性的德育主体观、回归生活世界的德育观和道德教育过程中的对话伦理精神。第四部分,对学校德育困境的反思。运用交往行为理论分析当前的学校德育现状,笔者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道德教育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隔离以及道德教育本身不够道德。第五部分,交往行为理论视野下的学校德育现实思考。针对学校德育现状,笔者认为,要改善德育效果,道德教育要从规训走向教化,必须保证道德规范本身的正当性,德育内容的组织形式要遵循生活的逻辑,教学过程必须符合对话伦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