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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语权势是批评性话语分析研究的重要课题。在吸取以Norman Fairclough为代表的批评性话语分析家对话语权势的基本观点的基础上,本文采用会话分析的方法,通过对语料的分析,探讨了庭审英语会话中的话语权势现象及权势实现策略。论文首先简要回顾了批评性话语分析的发展史,其中重点论述了批评性话语分析的精髓,即权势在批评性话语分析中的地位:第一,权势与意识形态紧密相连;第二,权势是实现目的的主要方式;第三,权势的行使或者隐含,或者公开。接着讨论了格赖斯的会话合作原则及会话含义。最后,简要总结了庭审会话的特点。论文从两个方面讨论庭审会话中的权势实现策略:问句策略和对会话合作原则违背的策略。由于问句具有参与性及对答案的期待,它被认为是庭审会话中最主要的、必须的组成要素。法庭最基本的职责是对所有案件中社会行为的合法性做出判决,有罪的或无罪的。确信无疑,在法庭上只有那些拥有权力讲话,做出选择,能够控制以及改变话题的参与者才具有权威性,而问句就可以帮助权势方实施权势。庭审会话中问句对权势的实施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庭审会话话轮的控制;第二,对庭审会话话题的控制;第三,不同的问句实施权势的程度不同。庭审会话中的言语交际是一种有差异、不平等的交际关系,因为交际双方的角色差异本身就使得交际的内容和方式有别于其它社会关系的交际内涵。在庭审会话中,参与者在潜意识中已经把现实的、具有客观规定性的角色关系放在很重要的地位并会始终保留这种关系在交际中体现的差异和距离。这种语境下的言语交际显然不能遵守格赖斯的会话合作原则的言语交际理论及有关准则。因为它们所遵循的是:参与会话的程度要以会话双方所接受的意图或方向的要求为准则,这在庭审会话中难以做到的。在这种情况下,会话双方只有背离合作原则及有关准则才能实现其权势。法庭审判是目的指向和任务驱使非常明确的交际过程,参与者利用会话含义来实现他们的权势:律师利用会话含义削弱对方证人证词的可靠性和可信度;证人利用会话含义有效地反驳对方律师。最后,指出本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研究的方向。庭审会话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它必须完成确定的任务。因此,每个参与者为了实施其权势,达到目的,必须互相配合。局限性表现在:参与者互相合作的程度很模糊。未来研究的方向是在庭审会话特殊的语境中如何使弱势参与者的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