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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上个世纪50年代中国农村经历的一场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变革,它对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命运,以及对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影响都是广泛而深远的。没有以农业合作化运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农业改造,把千千万万个体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人民公社制度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无从谈起。可以说,农业合作化之后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当前以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中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农村所有的问题,都应该在这一基础上展开讨论才有意义。本文拟以价值中立思想为指导,选取甘肃中部一个经济落后的传统山区村落,对其建国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尽可能真实、细致的还原,通过“让材料自己说话”的口述史学方法,进行描述和探讨。文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概说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评述相关学术前史。第二部分:介绍农业合作化运动前料滩村的基本情况,为文章论述的展开奠定基础。料滩村是甘肃中部一个贫困山区村落,该村耕地较多,但广种薄收,村民普遍贫苦。这里的村民,生活淳朴,祥和安宁,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前或者说在土改前(该村的土改和农业合作化几乎是同时进行的),与外界联系较少。另外,料滩村村民有很强的家族观念,依靠血缘关系和伦理道德来维系村民之间的人际关系。在这种亲情的掩盖下,村民之间相处融洽,人际关系并不紧张。第三部分:农业合作化运动在料滩村的早期发展。料滩村在响应国家层面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之前,村民之间就有互助合作的传统习惯,所以对于国家层面主导的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接受相对容易,基本上做到了地利人和、自愿等价的互助原则,对土改后广大农民克服分散经营中的困难,加快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均起了积极作用。第四、五部分:主要考察了初级社、高级社的建立和发展。初级社和高级社的建立,基本违背了农民自愿互利的原则,很多农民是被动入社的。建社后由于其经营管理水平,以及各项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农业生产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提高。第六部分:主要考察了合作化时期料滩村社会生活的改变。农业合作化运动对传统的社会生活冲击很大,我们主要从传统家庭的变革;妇女地位的提高;传统习俗的瓦解等几个方面阐释传统村落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