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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供给主体之所以出现多元化就是由于经过政治运动以及改革开放引入市场机制之后,农村传统的熟人社会逐渐异化,社会关系出现重组,社会体系出现再平衡,以及农村社会呈现出原子化格局。这种状况给我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带来的问题是供给主体长期缺位,政府、市场和农户之间难以建立平衡关系,而由于缺少农田灌溉带来的损失最终要由农户承担。政府放弃小型农田水利而转向集中关注大型农田水利,导致了建国以来初具规模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逐渐荒废、坍圮而无人问津;同时由于农村社区范围内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具有一定的正外部效益,市场主体难以收益而导致供给不足和无序。因此,作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受益主体——农户——在国家供给弱化,市场供给不足的前提下必然成为现实供给的主体之一。本文以农户自主合作供给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出发点,选取了新中国成立后农户集体行动特征显著的河南省C县为考察对象进行实证分析,尝试性从农户主体性视角来考察农户自主合作的过程。 论文主体共包含四块主要内容: 第一,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了我国农田水利供给主体的演变,分析了近年来农户在农田水利设施供给中所发挥的作用; 第二,从公共产品理论、公共参与理论和自主治理理论出发来论证农户作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供给主体以及其自主合作供给理论依据,同时从农户主体性考察农户理性,通过对农户经济理性、社会理性和综合理性的分析得出农户理性对其自主治理的影响,并且构建农户自主合作供给模型,把农户自主合作影响因素分为合作资源、合作成本、合作规则和合作权威; 第三,基于对豫中C县的问卷调查,运用因子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等研究发现在农业生产中,农户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合作意愿呈现整体趋同性,但他们中也存在不同的供给需求,多倾向于政府以及其他主体供给;在农户自身禀赋相同的情况下,其对于土地的拥有量、受教育程度、家庭非农业人员状况、合作产生的成本、规则以及外部性权威都会影响其自主合作的进行; 第四,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保证农田水利设施供给持续有效的措施,并且对农户自主合作供给农田水利设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