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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日益明显,导致气候变暖的主要因素是燃烧矿物燃料所排放出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为延缓全球变暖的趋势,经过几十轮的争论,最终在1995年联合国大会上签署并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而作为实施这一宣言的最重要的规则之一,《京都议定书》明确规定了公约中附录一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指标,为实现这一减排目标,碳交易市场应运而生,中国虽然暂时不承担碳减排的任务,但是作为碳减排配额的最重要供应商,为全球贡献了七成的配额,在世界碳交易市场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碳交易市场是一个人为规定所形成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人们围绕碳排放配额的使用和流转为中心进行交易,不像其他实体商品,碳排放配额是个虚拟商品,难以监督的弱点,以及人为规定形成的市场先天性不足,都随着市场的发展表露无遗,尤其是全球碳交易市场所发生的碳交易丑闻,更是让国际社会认识到,加强碳交易监管是目前碳交易的重中之重,为此,欧盟和美国在本国碳市场发展的基础上探索出了欧盟模式和美国模式,丰富了碳交易监管模式。中国尚未建立起自己的碳交易体系,但是国内碳交易市场异常火爆,因此规范碳交易市场,减少和预防风险,借鉴国际成功监管经验,培育中国的监管机制,刻不容缓。本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从碳交易市场入手,回顾在《京都议定书》框架基础上诞生的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程和现状,并就碳交易市场的概念和市场体系进行了界定,对议定书所形成的三大履约机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明确了碳交易市场相关知识之后,通过分析碳交易市场所发生的典型案例,厘清碳交易监管的的概念、原则的基础上,总结出当前碳交易监管所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加强碳交易市场监管,并说明当前欧盟和美国的两种监管模式;第二章首先分别研究了欧盟和美国的碳交易监管模式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并细致分析了其监管的相关法律和监管机制,最后总结两种模式的利弊;第三章通过阐述中国碳交易市场监管发展的历程和现状,分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总结培育中国碳交易监管机制的内部和外部原因,结合欧盟和美国成功的监管经验,提出培育我国碳交易监管机制的建议。总之,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不仅要做大更要做强,完善监管机制势在必行,那么对于处于碳交易产业链最低端的市场来说,充分学习其他国家成功经验,并消化吸收,构建我国的监管机制,才能促进中国碳交易市场长久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