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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田”是出典人将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交给承典人以获得资金,承典人占有土地的使用收益权,出典人保留在约定期限内以原价赎回土地的权利的一种交易方式。法学上称之为“典权”。出典人拥有“底权”,承典人拥有“面权”。“出典人”指的是交易前的土地所有者,又称原业主;“承典人”指的是交易中的出资者,又称典主、钱主、典权人。典田制度产生于南北朝时期,完善于宋朝,兴盛于明清时期,衰落于清末民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充分体现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然而,农业生产风险大、收益低的特点,使得以土地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收入不稳定。为了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国家三农政策不断致力于给予农民生产和生活上的补贴,暂时解决农村人口的困境。但是要想彻底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紧靠政府单方面的补给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更重要的还是要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让他们主动迈进加快农村发展的轨道。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农业形式已经开始由传统农业向高投入、高产出的现代农业转变,生产模式趋向于规模化、集约化,农村经济越来越多元。农伤则国贫,农村经济是影响我国总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增加农民收入,走农业现代化道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民作为最关键的农业投资主体,其资金需求已经从之前的小规模消费需求转到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生产需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财产属性越来越被重视,为此我国提出了农户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在有效期内的土地的经营权向银行等机构抵押贷款这一惠民政策。它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农民抵押贷款物缺失、融资难的问题,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注入新动力。目前,各试点针对该政策的工作稳步推进。笔者在阅读文献时发现,典田制度作为古代盛行的一种土地制度,与当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有一定的相通性。因此,笔者先从二者的产生背景和性质方面进行了详细地比较,得出二者的相似性。接着,笔者对典田制度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总结,通过阅读前人研究成果总结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问题,并将二者的问题进行分类比较,从问题方面进一步说明二者的相似性。最后,通过对典田制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对比分析,得出前者对后者的启示,进而给出现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政策的一些建议。本文在结构上一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的意义,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解决农民融资难、抵押物缺失、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利方式,该政策与古代盛行的典田制度有相通之处。接着是国内外研究综述部分,包括学者们对典田的定义和性质的看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这一政策的可行性、抵押物的性质和政策问题等的看法。最后指出文章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详细介绍了典田制度的演进。首先介绍了典田制度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接着叙述了典田制度中的典期、典契税、“找贴”、回赎、转典、典产灭失、“先问亲临”、“中人”等问题,并介绍了清代对这些问题的应对方法,进而加深对典田制度的了解。第三章根据第二章对典田制度的分析,将现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与典田制度进行详细的比较。先从二者的产生背景和具体性质方面做比较,发现其相似性,进一步说明本文的写作灵感来源。接着通过总结前人对试点地区的研究成果和查找相关政策性文件等方法得出现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业务存在的问题,另外,通过对饶阳县、邱县、砚山县试点开展情况的描述,认为成立产权流转中心、设立风险保障金、增加农业保险类型等经验值得提倡。最后将二者的问题进行分类比较。第一,根据古代和现代均将产权流转难、风险保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基本解决归为一类;第二,根据典田制度对抵押期限不确定、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贷后监管不足、担保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基本解决,而现代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归为一类;第三,根据典田制度和现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依然存在抵押物价值评估难、贷款程序欠佳的问题归为一类。通过将问题详细的分类比较的方式,证明二者的相似性,并从比较中得出对现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启示,进而给出相应的建议。第四章为启示和政策建议。结合第三章将现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问题和古代典田制度问题做对比的基础,从典田制度和现代部分试点地区的经验中给出成立产权流转中心、完善风险保障机制、增加农业保险类型和范围、设立风险保障金的建议;从典田制度得出的启示中给出限制抵押期限、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借鉴“中人”机制加强担保和贷后监管的建议;从典田制度的经验和教训中得出完善价值评估体系和贷款流程、允许受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但仍具备生产能力的借款人“找贴”的建议,以期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业务更完善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