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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农”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实践与发展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本论文研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共同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他们的优越性表现在具有双重制度优势。一方面具有正规金融机构的组织性和规范性;一方面又具有非正规金融的信息对称性、灵活性和交易成本低等优势。另外,还能够有效的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为农村非正规金融找到了出入。同时,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在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为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论文采用理论研究法、对比分析法、文献资料分析法对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对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农村金融约束论、农村局部知识论、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论进行了理论概述和分析,为我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发展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其次,对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概念、特征、发展的基本情况、运行机制、绩效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然后,研究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印度农村地区银行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的发展实践,为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提够实践依据;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发展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路径选择。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1)运用博弈论模型对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进行分析,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提供理论依据,运用这种方法更易于对现阶段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形式各异的资金运行进行归纳总结。(2)把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以往的文献大部分都是对每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研究,而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文献很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更多的是考量它们整体对农村经济的贡献度,他们之间优势互补,他们各有其更加适合服务的客户群体,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就可以全面考量是否这种制度创新能够真正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是否真正能全面改善农村信贷环境。对于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研究,本论文有如下几个观点:(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在客观上增加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为“三农”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对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支持新农村建设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2)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一种制度创新,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具有信息对称性、灵活性和交易成本低等优势。(3)研究文献资料发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更加灵活多样,创新了小组联保贷款、信用贷款等多种抵押贷款替代物;还款机制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比更加灵活,每周还款方式也运用而生;根据地方经济特点等因素采取多样化的还款激励机制;根据贷款的种类不同和借款人所处的风险级别确定不同的贷款利率。(4)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存在很多的制约因素。包括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制度安排或者知名度不高等因素导致资金普遍供不应求,特别是“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有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是采用传统的信贷模式,创新不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政府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府支持力度很有限,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也不到位,至今没有开展政策性保险。(5)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应该拓展其资金来源、完善其服务水平、建立政府风险补偿机制、加强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和完善其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