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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比较玻璃体腔内注射雷珠单抗(Ranibizumab,商品名lucentis)和光动力疗法(photodynamic therapy,PDT)联合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对特发性脉络膜新生血管(idiopathic choroidal neovascularization,ICNV)病变在短期内的临床疗效。 方法:对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于河北邢台市眼科医院接受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和PDT联合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的ICNV患者46例(46眼)进行回顾性分析。入选患者均为单眼发病,其中男性26例,女性20例,年龄19~45岁,平均39岁。研究中分为单独治疗组和联合治疗组。单独治疗组22例(22眼),仅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0.05ml3次治疗;联合治疗组24例(24眼),先行PDT治疗,3天后再行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0.05ml一次治疗。术前检查并记录最佳矫正视力(Best-corrected visual acuity,BCVA)、裂隙灯、眼底检查以及眼底荧光血管造影(Fundus Fluorescein Angiography,FFA)、吲哚青绿血管造影(Indole green fundus angiography,ICGA)、光学相关断层扫描(Opticalcoherence tomography,OCT)等值。术后半年内每月复查并记录BCVA、裂隙灯、眼底检查及OCT检查、黄斑中心凹处视网膜厚度(Central macularthickness,CMT)值。若OCT显示黄斑区仍有水肿,则对患者复查FFA及ICGA检查,发现ICNV仍有荧光素渗漏者,再次行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0.05ml治疗,记录两次接受玻璃体腔内lucentis注射的间隔时间。通过对BCVA、CMT值对比分析,评估两组治疗ICNV疗效。 结果:治疗前单独组BCVAlogMAR为0.554±0.169,联合组BCVAlogMAR为0.622±0.198,两组间无统计学差异(t=0.68,P>0.05)。 单独组治疗前BCVAlogMAR为0.554±0.169,治疗6个月后BCVAlogMAR为0.154±0.082,治疗前与治疗6个月后BCVAlogMAR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7.05,P<0.05)。 治疗前联合组BCVAlogMAR为0.622±0.198,治疗6个月后BCVAlogMAR为0.211±0.126,治疗前与治疗后6个月BCVAlogMAR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5.23,P<0.05)。 6个月后单独组治疗BCVAlogMAR为0.154±0.082,联合组BCVAlogMAR为0.211±0.126,两组间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73,P>0.05)。 以治疗之后6个月的BCVA结果为评价对象,比较2组视力有效率有无差别。治疗之后6个月,单独治疗组18只眼视力提高(81.8%),4只眼视力稳定(18.2%),无一例视力下降(0.0%)。联合治疗组19只眼视力提高(79.1%),5只眼视力稳定(20.9%),无一例视力下降(0.0%)。选用行×列表的x2检验,P>0.05,不能认为各组治疗之后6个月的BCVA的有效率有差别。 治疗前单独组CMT为385.363±59.274μm,联合组CMT为387.777±129.202μm,两组间无统计学差异(t=1.15,P>0.05)。 单独组治疗前CMT为385.363±59.274μm,治疗6个月后CMT为213.181±14.448μm,治疗前与治疗6个月后CMT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3.023,P<0.05)。 联合组治疗前CMT为387.777±129.202μm,治疗6个月后CMT为245.777±56.206μm,治疗前与治疗6个月后CMT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9.360,P<0.05)。 6个月后单独组治疗CMT为213.181±14.448μm,联合组CMT为245.777±56.206μm,两组间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82,P>0.05)。 以治疗之后6个月的CNV渗漏率为评价对象,比较两组CNV渗漏率有无差别。治疗之后6个月,单独治疗组16只眼CNV渗漏停止(72.7%),6只眼CNV渗漏减少(27.3%),无一列渗漏增加(0.0%)。联合治疗组22只眼CNV渗漏停止(91.7%),2只眼CNV渗漏减少(8.3%),无一例渗漏增加(0.0%)。选用行×列表的x2检验,P>0.05,不能认为各组治疗之后6个月的CNV渗漏的有效率有差别。 单独治疗组平均治疗次数3.3次,其中6例患者复发,复发后重复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一次;联合治疗组均接受一次PDT治疗,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平均治疗次数1.1次,其中2例患者复发,复发后重复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一次。两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及复查随访中均未见明显眼部及全身不良反应。 结论: 1单独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和光动力疗法联合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均能有效提高或维持患者视力,是安全有效的。 2光动力疗法联合玻璃体腔内注射lucentis可减少玻璃体注射次数,有效降低并发症风险,同时降低患者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