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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行业是我国信息行业发展的核心之一。软件作为一种信息商品,比一般的物质商品具有许多特殊性质,从而造成软件开发商与最终用户存在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两者都面临着信息的缺失,此时就会出现冲突,这将严重阻碍软件项目的开发与运行,增加软件项目风险性,降低软件市场的运行效率。与传统项目相比较,由于软件项目中存在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因而使得软件项目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更大。近年来频频出现用户数据泄漏、恶意捆绑软件插件等现象。究其原因,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所诱发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就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是造成我国软件产业中市场参与者行为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探讨软件项目行为主体造成的市场风险,不但具有可行性,而且是对软件项目管理理论体系丰富。因此,研究如何协调整个软件行业中的价值链行为主体的利益,如何确定整个软件产业链上最优的资源配置,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对推进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利用博弈论的相关知识,对我国软件行业价值链行为主体结构优化进行研究。首先明确了软件项目价值链行为主体的涵义,梳理了博弈论的相关理论;其次在完全信息静态的情况下,构建了以软件开发商、用户和监理方为行为主体的三方博弈模型,在最优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分析了影响最优软件行业价值链各方收益的因素,其中引入软件项目行业的第三监理方正是本文的独特创新之处。然后,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研究软件开发方与代理方的两方动态博弈模型,将努力程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引入到博弈模型中,在最优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分析了提升整个价值链体系的效率的因素;最后,在博弈模型分析结论的基础上,为我国软件产业链的优化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