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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是一种违反公平、伤害他人利益的自利,自私行为又是个体自私的主要表现形式。现实中个体自私行为的表现通常是为了满足自身私欲,去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已有研究者揭示了不公平感与自私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个体遭遇不公平的待遇后,会表现出更多的自私意图和行为。而自我同情作为一个积极因子,能够有效帮助个体应对负性生活事件,缓解这些事件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对于自我同情是否能抑制个体由不公平事件所引发的自私意图和行为,目前尚没有实证性研究来支持。因此,本研究试图采用两个实验设计,考察自我同情对大学生经历不公平事件后的自私行为的影响,以期为减少个体自私行为的产生提供有效的依据,进而为我国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本研究由两个实验构成,实验一采用2×2的被试间设计,选取132名大学生为研究对象,以情境回忆启动的方式对不公平感变量进行操纵,将被试随机分为实验组和控制组,随后,两组被试分别接受自私行为测量,以考察不公平感与自私行为的关系,并考察个体的特质自我同情水平高、低对不公平感与自私行为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实验二采用2×2的被试间设计,选取142名大学生为研究对象,以情境故事启动的方式对个体不公平感进行操纵,在此基础上,通过指导语引导被试集中于自我宽容、普遍人性和正念等方面去思考不公平事件的方式来操纵个体的状态自我同情,将被试随机分为状态自我同情干预组、不干预控制组,分别接受相应的写作任务,随后,两组被试分别接受自私行为测量,以此来考察在不公平情境下,操纵状态自我同情是否对不同特质自我同情个体的自私行为具有调节作用。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当个体产生不公平感时,更倾向于实施自私行为;(2)特质自我同情水平高、低在不公平感与自私行为之间起负向调节作用,个体在特质自我同情量表上得分越高(高特质自我同情),其自私行为越少,反之,在特质自我同情量表上得分越低(低特质自我同情),越倾向于较多实施自私行为;(3)在不公平情境下,通过操纵个体的状态自我同情,特质自我同情水平高、低个体在自私行为表现上存在差异,低特质自我同情个体在进行干预后,能够有效降低自私行为实施情况;而高特质自我同情个体在进行干预后,在自私行为实施情况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均处于较低水平,即都倾向于较少实施自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