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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一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以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起点,发展混合所有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国企混改主要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进而优化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模式,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实力。截止至2017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8.9%,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国企混合程度最高,占比73.6%。基于此,本文结合国药集团的发展情况、外部市场环境与政策环境,对其混改历程进行阶段性划分,分析动态环境下国药开展混改的动因和路径选择,并进行混改绩效检验,为国企如何分类分层有序开展混改提供借鉴。同时,为参与国企混改的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提供建议,并为监管部门对国企混改中的风险控制和制度支持提供建新角度,从而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本文的案例研究,笔者得到以下结论:从推动国有企业进行混改的动因看,政府行政力量发挥着持续的影响力,但在不同时期扮演角色不同。在政策引导作用较强的情况下,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制上市以及资产重组较为常见。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化决策在国企的生产经营中体现出日益重要的作用,现阶段国企进行混改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发展需求以及所处的市场竞争环境,制定能促进企业价值增值的混改方案。竞争类国企可以通过投资或兼并具有竞争优势的民营企业优化自身股权结构,并快速获取产品或技术优势。路径选择及整合角度,一方面,民营资本的加入有利于改变国资一股独大的局面,战略投资者参与管理,以及对民营企业管理团队的保留能有效促进国企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并推动整体绩效的提升。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合理选择混改业务或对象,由易至难,自下而上的混改逻辑能有效降低改革对集团公司带来的风险影响。而随着混改的进一步深入,竞争类国企应逐渐推进集团母公司层面的股权多元化,以及激励制度和治理模式的改革,完成混改的顶层设计,从而增强集团整体竞争实力。最后,制度规范角度,国有资产交易以及产权交易的规范性政策应逐渐完善,监管部门也应建立统一的监管制度,为混改国企营造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