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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全球性的挑战,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利用应收账款进行担保融资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出台以前,限于相关法律的制约,中小企业在融资时缺乏合适的担保物,融资异常艰难,极大了限制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直到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施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这一问题才得到初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只是简单的指出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同时应在征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但对于规范登记系统的原则并未做出具体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受托出台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登记办法》,并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开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但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法律环境还不完善,金融机构自身业务经验欠缺,在具体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时仍然存在有很高的风险性。虽然也有学者对应收账款担保融资的问题进行探究,但是文章多从理论层面进行探讨,鲜有论文涉及实务层面。本文试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对金融机构在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出现的一些法律风险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能够在规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操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提供一些帮助,这也是本文研究意义之所在。除引言和结语以外,本文共分三个章节。第一章主要论述论文的研究背景,也就是中外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现状以及相关的法律政策,从而论证研究应收账款担保融资的意义;第二章第一节是对一起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案例进行介绍,第二节是对应收账款担保融资中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等概念的定义以及特征进行定义;第二章的第三节与第三章是本文阐述的重点。第二章的第三节是对一起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找出其中所存在的法律风险:1、出质主体的选择问题;2、《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所采用的登记审查、登记对抗主义以及有关出质人变更注册登记的事项的规定存在问题;3、第三债务人法律规制的问题;4、其他本案尚未涉及的法律问题。第四章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案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提出应付方法:1、相关配套法律的完善;2金融机构的规范操作;3、其他国际上通行的抵抗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风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