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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托尼·莫里森的第十部小说,其以厚重的道德情感、优美、明晰和精炼的语言给读者带来了感动。《家园》塑造了一位刚毅、坚强、觉醒的黑人男性形象—弗兰克。整部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围绕着1950年代初从朝鲜战场回来的黑人退伍军人的弗兰克·莫尼(Frank Money)跨越半个美国,救妹妹于危难之中的故事展开,讲述了24岁的主人弗兰克不断挣扎,重新寻找生命的意义的过程。《家园》的篇幅不长,它的叙事方式依然充满了莫里森的写作特色:新视角的叙事模式和第一人称的内心独白交替出现,相互辉映,加强了故事的空间感和完整性;运用第一人称叙事时采用斜体字排版,营造了一种书信体的格式,拉近了读者与弗兰克的距离;黑人口语的不规则表达.给流畅简洁的语言又增加了几分语言的灵动性;不留痕迹的意识流般的时间跳跃,让读者更好地去捕捉人物的心理变化。《家园》的原文并不晦涩难懂,但它却极富英文的写作风格和语言特色,其中一个特色便是英语无灵主语句的使用,加上作者意识流般的写作方式,增加了句式的多样性,使得小说的语言生动灵活,而且便于客观地表达小说主人公当时的处境。如何在译文中重现独特的莫里森写作风格和传达其深邃的思想内涵,这是译者需要解决的问题。本论文作者翻译了《家园》前五个章节,共13571字。这五个章节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弗兰克从医院逃跑途中的所见所闻和心理活动。在做文本分析时,作者发现英语无灵主语句是此文本的一大写作特色,但也给作者在翻译过程中带来不少困难。英语无灵主语句指英语中以无生命的名词作主语的句子。此种结构在英语文本中是很普遍的句子结构。由于中文写作偏向用有灵主语句,所以这给英译汉工作带来困难。本论文将着重中英思维差异的角度分析无灵主语句的类型和翻译策略,探讨如何重现原文风格的合理方式。笔者将根据原语文本里出现的英语无灵主语句加以总结并分类,然后根据不同类型的无灵句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本论文主要将文中出现的无灵句分为五种:(1)具体事物作主语;(2)时间和地点名词作主语;(3)表身心状态和情感的名词作主语;(4)具有动词意味的名词作主语;(5)非人称代词it作主语或there be结构等。针对不同的类型,笔者主要采取转变句子结构的方式,具体策略包括将无灵变有灵;译成原因、地点、方式、条件状语从句;译成无主语句等。需要强调的是,本论文着重探讨英语无灵主语句的原因主语有二:一是为了更好地将此句型翻译成地道的中文;二是为了引起读者对英语无灵主语句的兴趣并探讨其使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