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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理性神学具有明显的发展过程,本文旨在依据康德批判哲学的进程展现康德本人提出的各种理性界限内的神学观点。具体分析可以得出康德的理性神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自然神学、先验神学、道德神学和宗教神学。 第一方面,康德的自然神学。康德的自然神学分为前期和后期。康德自然神学的前期也就是其哲学的前批判时期,康德受到自然神论的影响提出了自己的自然神学思想。在前期的自然神学中,上帝作为宇宙万物的始因而存在,上帝包含着自然界各种物质的源泉及其最初各种作用的规律。自然神学的后期即康德哲学的批判时期,康德否定了自然神学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认为自然神学只能证明出世界的建筑工程师。自然神学的方法就是自然目的论,自然目的论推导出一神性实体的存在是将反省的判断力原则当作了知性概念的决定性原则来使用。因此,由自然目的论来建立的神学不是真正的神学,而只能叫做“鬼神学”。 第二方面,康德的先验神学。康德认为纯粹理性必然导向先验神学。作为先验神学中的上帝是最高的存在者,是世界的最高理智。上帝对于实现知性的最高统一性起到调节性作用,并激励着人的理性向“无条件的综合”探索。但上帝作为先验幻相是一种“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幻觉”;上帝作为悬设的概念,绝不能在经验中找到对象。因此纯粹理性不能证明上帝的存在,纯粹理性无法通过先验的方法确知上帝的客观存在。传统理性神学所提出的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宇宙论和自然神论证明都不成立。 第三方面,康德的道德神学。在实践理性领域康德建立了自己独特的神学体系:道德神学。在此,上帝存在是作为实现道德律的至上目标“至善”而做出的公设,即道德法则作为纯粹理性的实践运用必然要求上帝存在。此部分作为康德理性神学的核心,康德实现了理性神学的“哥白尼革命”,即不是宗教导致道德,而是道德导致宗教。但上帝是以道德法则为基础,作为实现道德至善理想的必要条件而存在的。作为道德世界的假定,上帝是和自由以及道德等必然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假定,因此上帝只适用于实践领域。 第四方面,康德的宗教神学。康德的宗教神学是其道德神学的延伸。道德神学中的上帝是作为公设而存在。但道德神学作为实现“至善”理想的保证,必然要求其在尘世的生活中具有效力。因此,道德不可避免的要导致宗教以及宗教以人的道德信仰的证明。康德认为,宗教是“对道德律之承诺的信仰”。这个宗教就是基督教,因为基督教的章程《圣经》包含了一套纯粹道德的宗教学说,而基督教又是以善的生活方式为目的的,而且教会能够保证在现实生活实现至善的理想。这样,道德神学作为“纯粹的道德宗教”的理念和作为感性宗教形式的现实存在的矛盾关系在基督教中得到统一。 康德的理性神学对于基督教神学的震撼是深刻的,其理性神学的“哥白尼革命”为上帝的存在找到了新的根基并为现代基督教神学的发展提供了思想源泉。但康德并没有超越时代的局限。康德的道德神学深深打上了启蒙运动特有的“神学人本化”的理想烙印。而其对上帝的暧昧态度的根源在于康德始终没能超出理性自我,其对上帝存在的批判和证明都是在理性之中兜圈子。而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真正找到了出路:理性要走出自身,走入切实的社会,才能真正完成神学的批判和至善理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