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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准则自20世纪80年代初着手研究至今有20年。20年来,我国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不断趋于完善。1990年开始起草有关会计准则方面的草案,1992年11月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从1997年5月至今,陆续颁布实施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并对其中的6项进行了适时修订,按照既定的设想,拟建立一套由近40个具体会计准则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目前已实施的会计准则,大多具有正面的经济后果,有利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合理引导社会资源的配置;同时,对于提高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前所未有的积极作用,提高了会计准则的可接受性,得到投资者、债权人和管理层的信赖;而且大部分会计准则基本符合国际惯例,为我国资本市场信息规范化和会计国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会计准则的变革很难做到不偏不倚,变革中曾出现的不完善的部分和不适应客观环境变化的部分也带来了诸多负面的经济后果。本文旨在会计契约论和经济后果观的基础上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重新认识会计准则的本质以及我国会计准则的变迁,探讨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如何面对会计准则所带来的经济后果的挑战。根据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理论,为我国会计准则的研究提供新的研究理论、思路和方法,有利于解决我国现阶段会计准则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 本文首先简要阐述了会计准则的基本理论,按照会计准则理论研究的框架,阐述了会计准则所具备的三种属性,会计准则的目标及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 本文第二章介绍了会计准则经济后果观的基本理论。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本质是由于会计准则本身具有界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功能,由此对当事人财富和经营行为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社会性后果。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导致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原因主要有市场因素、契约因素、政治因素等。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存在使会计准则制定具有的明显政治化倾向。利益集团通过寻租活动,谋求准则制定向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会计准则的社会选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