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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市公司的经营面临着越来越高风险,加强资本监管的呼声也日益高涨,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从容应对并化解经营风险,成为上市公司众多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五部委继2008年5月22日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后,2010年4月26日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发布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和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为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对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也提出了时间要求,其中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结合笔者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以及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对A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与评价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