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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究其原因,政府主导战略的实施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本文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起点、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为中点,把我国旅游业政府主导战略的发展历程分为旅游业政府完全主导和政府有限主导两个阶段。二者在各自不同的时代背景下,都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同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政府主导战略应进行一定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以及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以此为契机,本文引入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其中以服务为宗旨的理念、以民为本的理念、有限政府的理念和依法行政的理念对我国旅游业政府主导战略提供了重要启示。要求政府应为旅游业提供服务而非管制,应为公民参与旅游决策提供制度保障,应合理缩小职能,提升依法治旅的能力等等。在此基础上,本文尝试性地对“基于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旅游业政府主导战略”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初步界定。该战略应以旅游的综合效益和人民福祉为实施目标,以市场失灵和政府能力的交叉范围为政府主导领域。实施的内容注重宏观领域,具体表现在10个方面,即加强旅游规划工作、建立健全旅游法律法规、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旅游宣传推广、统筹协调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旅游人才工作、推动旅游国际交流合作、承担旅游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的旅游竞争环境。另外,在实施的过程中,应注意四大问题,第一,是否全体公民都要参与所有旅游决策的制定、执行及评估过程;第二,公民意志至上并不意味着政府完全是被动的服从者;第三,如何准确界定旅游业中的政府职能以及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第四,政府主导战略应因旅游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