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上购物悄然兴起并日渐风靡,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和交易额都在不断攀升。网店作为网上购物必需的交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网店根据店主的不同和成立平台的不同可以分别进行分类,本文研究的网店限于个人网店。个人网店是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自然人,在网络服务商提供的交易平台上开设的进行商品或服务买卖的网店。 个人网店的店主基于和网络服务商达成的服务协议,获得经营管理某特定网店的权利,我们称之为个人网店经营权。在继承、离婚和转让等情形下,个人网店的经营权会由原店主名下移转到新店主名下。这种移转是巨大的现实需求,然而网络服务协议禁止网店的转让。原店主只能通过私下的协议将网店经营权移转给新店主,网店无法进行实名变更,随之产生了一系列纠纷。 个人网店通过经营积累信用而具有财产属性,店主是该合法财产利益的享有者,有权自由处分。网络服务协议是网络服务商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禁止网店转让的条款缺乏合理性和公平性,转让行为并不因为该禁止条款而当然无效。随着网店“离婚过户”和“继承过户”的解禁,网店转让也势在必行。通过个人网店经营权移转后的规制措施,维护网购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推动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个人网店经营权移转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分析了目前个人网店经营权移转无法可依,网络服务协议对此的禁止性规定,以及因私下移转而导致的诉讼纠纷。第二部分从理论上对个人网店经营权移转进行层层深入的剖析,探究个人网店的法律属性和个人网店经营权的内涵,对个人网店经营权予以界定,第三部分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来论证个人网店经营权移转,为允许移转和实名变更提供证据支持。第四部分介绍了个人网店经营权移转的三种方式和具体流程,以及移转后的规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