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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拓宽建设项目的融资渠道,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广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在公路工程建设中也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应用。然而,由于难以准确预测交通量等情况,公路PPP项目容易发生超额收益或收益不足的问题。项目收益不足,社会投资者将承担较大的财务风险,甚至面临项目经营难以为继的局面,将严重影响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而私人部门获取超额收益,则会带来政府与私人部门争利、公众反对等一系列问题。交通运输部2015年7月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中第十三条规定: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并通过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收益调节等方式控制合理回报。其中对于如何测定合理回报、以何种方式进行收益调节均未明确规定。基于此,本文针对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的收益分配问题进行了以下研究:首先,梳理和分析了利益相关者理论、投资回报分析理论和PPP项目收益分配理论等理论,为后续分析提供理论基础和方向。其次,分析了 PPP项目合理回报的影响因素以及目前项目收益率的表现形式,判断出公路PPP项目采用浮动比率式收益更合适,即需要确定项目收益率的上限和下限值。其中采用服务等级差法测算合理收益上限,借助基准收益率测算模型计算收益下限值。由此构建合理收益率上下限测算模型,为解决特许经营公路项目合理回报的确定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再次,分析了经营性公路的交通量及其波动率、特许价格和特许期等影响项目收益的关键因素。借助蒙特卡洛模拟工具对其进行量化,并运用净现值法测算出项目收益率。接着,针对收益率超出合理收益上下限范围的情形,构建了收益调整模型,通过调整保底车流量和政府收益分享比例的方式进行收益调节。最后,通过某高速公路模拟案例,对合理收益上下限测算模型和收益调整模型进行详细说明与论证。研究表明,运用合理收益上下限测算模型和收益调整模型对项目收益进行动态监管与调节,能更好地平衡政府和私人部门双方的利益,为公路PPP项目实现合理的收益分配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