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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又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在需要。我国现行的地方税体系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建立起来的,该体系在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平衡发展,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对原有的地方税体系结构产生了冲击,本就存在各种弊端的地方税体系问题进一步显现,如主体税种缺失,地方政府税权进一步缩小,税收征管手段缺失,地方税收入增长放缓导致地方可用财力增长乏力等等,这些问题也都导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