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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社会治理都是在一定的时空存在运行的。一定的空间是城市治理的对象,也是城市治理的基础。空间单元的封闭与开放直接影响到城市治理体制、运行方式及治理方法与效能。正因如此,城市治理空间的结构与特征一直受到人们的重视与关注。特别是201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党和政府打破封闭小区、构建开放街区的政策一出台立即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城市基层空间治理也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之一。本文旨在从物理、制度、精神、技术等要素出发,对我国城市基层空间治理的历史变迁及其时代特征进行回顾和总结,探讨我国城市基层空间治理结构与治理方式的发展趋势及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和分析当前我国城市基层空间治理体制和方式的适应性及其改革需求和发展方向,为进一步推进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城市经济市场化、社会多元化及整个社会开放、流动相适应的现代城市基层空间治理体制和方式,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政策建议和理论支持。本研究共分为九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介绍了研究缘起、意义、综述、核心概念、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二章以唐朝里坊为代表介绍中华帝国前期持续千年的封闭性城市基层组织和空间治理及其特征;第三章介绍宋朝封闭式里坊的解体及更加开放式的“街坊”形成及其特征。第四章介绍近代城市基层典型的“里弄街区”及其基层空间治理的开放性;第五章介绍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形成的“单位制度”及其封闭性的空间治理;第六章介绍改革开放以后单位制的解体以及开放性“街居”体制的重建的转型和变革;第七章介绍土地市场化和住房商品化过程中兴建的住宅小区的封闭性空间管理及其改革的需求与困难;第八章介绍了非常态时期城市社区和基层治理单元的封闭性管理。特别是为应对疫情,城市小区、社区及基层治理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表现为封闭的物理空间、严格的制度管制、不断增强的社区认同、广泛的现代技术应用。第九章是在历史的回顾的基础上对于城市基层空间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的时代特征、形成动力、发展趋势及未来的选择进行分析,并讨论城市基层空间治理中物理、制度、技术与精神要素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以及城市基层空间治理的开放与封闭的历史适应性与未来的选择。本文得出了以下判断和结论:其一,城市基层治理的空间结构是城市基层社会组织和治理单元的结构特征,也是一定治理空间内各种权利关系和社会政治关系的结构化表现。不同的物理措施、制度规划、技术手段和思想观念支持、维系并构成不同的空间治理结构形态。从物理、制度、技术及精神要素和特性来区分,封闭性与开放性的空间治理是城市基层空间治理结构典型和理想的形态,但是,不同时代以及不同地区城市基层空间治理的实践形态则可能处于封闭与开放两极坐标是相应的位置,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其二,城市基层空间治理结构具有地方性、时代性和历史性。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基层治理单元的空间结构呈现出从封闭走向不断开放的历史过程。在历史的进程中,城市基层空间治理从帝国前期封闭性的里坊制度过度到宋代以后及至近现代的开放性街坊街里坊和街区社区。尤其是改革以来,我国城市基层封闭式的单位体制解体与现代新型城市社区建立,城市基层空间治理单元日趋开放。第三,城市基层组织和治理空间作为高度组织化的空间治理单元,城市基层空间的形成和变革涉及多重权力和利益的分配,本身就是各种权力和利益争夺的结果和标志,是社会各种权力和利益斗争和表达的场所。总体上看,城市基层空间的形成及治理体制、结构和方式及其发展变革是国家权力、资本力量以及居民需求多种力量共同作用形成了的结果。不同的权力、利益和力量的对比最终形成特定的空间治理结构、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并推动城市基层空间治理的发展和变革。第四,城市基层空间治理的开放与封闭受制于特定时期经济社会和制度,也是权力、资本与社会的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空间的形成并非完全是一个自发的过程,空间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也是人们行为选择的结果。基于特定时期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的认识以及选择最终决定现实的空间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正因如此,在社会暴力、冲突和动荡的环境中,为了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并维护社会秩序,自卫自保性的要求可能强化并实现城市基层空间的封闭性的管控。尽管这种封闭性管控是一种对应危机和风险的非常态治理方式,但在城市基层治理的实践中却经常出现,也是开放性、常态化的空间治理的必要补充和现实选择。第五,物理、制度、技术和精神要素之间存在复杂的甚至正反双向的互动关系。一方面,物理、制度、技术及精神的封闭性在一定条件下存在互强的关系。在物理封闭的同时强化制度和技术的封闭管理以及存在较强的地缘认同及思想观念的封闭性,极大的增强了治理空间的封闭管理。另一方面,一种针对社区个体化和社会化、普遍性的制度与技术的应用可以替代和消解空间物理封闭性的管制。因此,制度和技术的改进与应用对于封闭性的物理管理措施具有替代作用。城市空间的开放与居民自由流动可以增强对社会的交流、理解和包容,也可能出现基于自身的优越性而对其他社会弱势的排斥与歧视,反而强化地缘和群体的内向认同与封闭。最后,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国际化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我国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制,城市社会将更加开放,迫切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开放性的空间治理体制。在基层社区空间开放的同时必须进一步改革整个城市基层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大力推动资源、管理和服务的下沉,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并推进基层治理的一体化和社会化。与此同时,当前我国正处于更加复杂多样的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社会急剧变革中风险明显增多。为此,在大力推进城市基层空间开放性治理的同时,必须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应急危机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常态化的空间治理与非常态化空间治理体制的有效衔接和及时转换,从而进一步构建更加完备的城市空间治理体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域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