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问题从不同的角度看,既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涉及到经济。不仅如此,在认识上它是一个政治问题,在实践中又是一个管理问题。作为基层行政体制改革在农村的展开与深入,村民自治与乡村治理多年来一直都是公共管理学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继承与发展费孝通《江村经济》所倡导的乡村研究传统以及借鉴国外社区研究理论与方法,不少学者就内地农村治理问题做了深入的调查与研究,研究成果颇丰。但是,我国乡村治理的研究在民族题材上还没有突出表现,对于民族文化之于乡村治理的影响还缺乏有深度的成果,这在话语纷纷的乡村研究中毕竟是一种遗憾,不仅从整体上影响了我国乡村治理研究的水平,同时也不能为国家有效管理边疆民族地区,建设民族和谐乡村的目标提供政策建议。本研究在贵州黔东南地区与黔南地区选择了多个样本进行了社会人类学考察,结合深度访谈进行了覆盖面更大的问卷调查。通过整理深访资料并且进行问卷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以国家基层行政体制改革为大背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指导,以建设积极与政府力量协同合作的乡村合作型自治模式为研究目标,提出了通过整合、引导、改造民间社会资本,促进政府社会资本的成长与积累的渠道,突破传统文化与现代治理的二元对立,协调多种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建设“合作型”的民族乡村治理网络,促进和谐民族乡村治理的观点。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研究背景及意义等。第二部分,对贵州苗乡农村“合作型治理”的现状进行调研,归纳出“合作型治理”面临的问题。第三部分,从社会资本理论的视角,分析贵州苗乡农村“合作型治理”的现状。第四部分,基于苗乡农村“合作型治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加强机制建设与文化培育,为优化“合作型治理”奠定基础。第五部分,明确“合作型治理”的现实目标,根据前期的研究结果,提出具有实践性的“合作型治理”优化路径。第六部分,进行研究总结,找出研究的不足。通过研究,本文得出的结论是:要解决贵州苗乡农村“合作型治理”面临的问题,就必须重构苗乡社会资本,通过调适传统文化与现代治理的关系,优化苗乡“合作型治理”,才有利于推动苗乡村民自治的民主进程,促进苗乡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