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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安全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人们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事故黑点改造上,事故预防往往也只是停留在一些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设施的设计。现行的主要做法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和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找到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或地点,进行分析,并通过工程和管理手段实施改善的,这种方法操作简便,改善后的效果也比较明显,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这些方法的致命缺陷是“事后补救”,待到交通事故已经造成了巨大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后,再采取补救措施,社会和经济成本太高,即使找到了道路系统的缺陷,常常因为进行彻底改造花费太大而无法开展。并且此类方法通常不容易发现潜在的交通事故危险。因此,我们需要更加积极主动的预防交通事故,把安全的理念贯穿于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因此在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过程中,将交通安全作为主要的规划目标和评价指标,在主动交通安全原则的指导下,从机动性、交通方式、土地利用、道路网络等方面综合考虑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实现对交通事故的提前预防。本文讨论了国内外主动安全研究发展的现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和归纳了主动安全定义,分析方法。讨论了在城市规划、交通规划中应用主动安全规划理论体系的原则和方法。并分别对交叉口、道路线形、交通照明、交通标志安全设计进行了研究。最后在主动安全规划理论体系的支撑下,结合《珠江三角洲外环高速公路黄岗至花山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重新构造了交通阻抗函数和交通分配模型,用对比分析的方法,以Transcad为技术平台,比较分析了引进主动安全和未考虑交通安全影响的交通分配结果,从而验证了在项目早期就考虑安全影响会对项目结果造成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