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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班主任岗位培训是中小学班主任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权从属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权,是中小学班主任基于公民身份所享有的受教育权在班主任职业领域的体现,是公民受教育权的具体化和延伸。保障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的权利对班主任自身,对学生的成长和对学校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的权利主体是广大的中小学班主任,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的义务主体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各级培训机构。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权的实现依赖于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共同积极作为。但是,当前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权在践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选取D省J市的中小学班主任作为调查对象,从权利的视角出发,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客观地呈现了D省J市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权的践行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权在践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保障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权充分实现的建议。本文首先界定了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和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权利的含义,探讨了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以及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责任;然后通过问卷调查详细地呈现了D省J市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权的践行现状,提出了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权在实现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班主任免费参加岗位培训的权利受到侵害、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的机会不均等、中小学班主任对岗位培训实效性的需求未得到满足、部分班主任参加岗位培训的成绩未能纳入继续教育学分档案、中小学班主任放弃岗位培训权的想法较为普遍、中小学班主任的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之后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培训机构和班主任自身四方面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完善法规体系、依法保障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权,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公开培训经费支付标准,提供更多的优质培训机会、提高培训的实效性,提升中小学班主任的权利意识和对班主任岗位专业化认识等保障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权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