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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权力腐败就是一个全球性的国家治理难题,如何有效治理腐败,是世界各国执政党和政府所面临的棘手问题。为有效推进反腐败斗争,国内外专家学者都从不同的视角对腐败的成因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反腐对策,但腐败现象在一些国家尤其是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仍然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本文认为,处于现代国家建设时期的腐败现象,其本质是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经济发展与国家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的脱节。要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必须着眼于社会经济发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衔接。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理论对腐败的认识和遏制,都是基于人性的假设而设定的。本文考察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的历史,认为党的反腐败策略的选择也与人性假设的理念相关。依据我国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我们可以把中国反腐败实践的人性假设划分为“政治人”假设、“经济人”假设、“社会人”假设三个阶段,并在在这一基础上把我国腐败治理模式划分为价值主导型/社会自发型模式和权力强制型/舆论压力型模式。“价值主导型”模式是基于“经济人”假设而采取的反腐策略;“权力强制型”反腐是基于“政治人”假设而采取的反腐策略;“社会自发型”、“舆论压力型”反腐是基于“社会人”假设而采取的反腐策略。在三大反腐策略的模式中,由“社会人”假设的网络反腐成为当下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和运用,网络反腐一方面解构着我国传统的反腐模式,另一方面也建构起了新的反腐模式,因此是一把“双刃剑”。如何评价网络反腐败的“解构”和“建构”的双重效应?本文认为,对网络反腐的评价标准应主要取决于三个标准:政府的网络自主性标准、网络社会的经济成本标准、网民对腐败的容忍度标准。这三个标准构成了网络反腐的“铁三角”,公民参与网络反腐是否能够真正发挥其建构效应并规避解构效应?说到底就是要看这三个标准的完成情况。因此我们对网络反腐解构倾向不应当秉持悲观态度,而应当解决网络反腐中面临的实际困境,致力于构筑一个多元、开放、文明的公共话语空间,增强参与主体作为“建构者”的社会责任意识。总之,在网络反腐实践中寻求解构性与建构性之间“动态平衡”,是当今我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