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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复议制度虽然起步较晚,但与当时社会对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需求是相适应的,行政复议作为一种通过行政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其发展速度很快,在化解行政纠纷、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及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伴随着社会利益格局的整体调整和行政争议特征的演变,1999年设计颁布的《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制度在运行成效上已不够优良。通过实践运行,当前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弊端已不断浮出,行政复议机构力量不强,机制不活,作用的发挥不够,已经出现行政复议逐渐被边缘化的趋势,因此各地都在从不同的视角进行制度创新,宁夏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其行政复议问题更需要近一步分析和研究,因为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分布范围广,文化层次悬殊,结合少数民族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规范、适用性强的行政复议制度,对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的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妥善解决少数民族地区行政争议,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运用比较和实证的方法,结合行政复议的相关基础理论,从不同民族地区行政复议实践运行角度对比研究,探讨宁夏法治建设中行政复议运行中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出现的实际问题尝试提出一些构思和建议来完善宁夏行政复议制度,主要建议是健全行政复议的各项配套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加强行政复议宣传,树立行政复议意识;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书;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等,确保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