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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作为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金融领域创新,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截至2018年末,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己接近1.5万家,在协会登记的产品将近3万只,管理资本总计将近8万亿元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金融领域中重要的投资方式,最终的目标是为了获取投资人利益最大化。
1946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新型的融资形式在美国萌芽,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慢慢从单纯的融资需求,演变成集融资需求、股权转让需求、专业管理需求的一种金融工具。
在1985年我国第一个以扶持高科技创业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的萌芽。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为了突破国内基金的发展瓶颈,拓宽合格投资人的范围,2011年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QFLP制度)孕育而生,引入了境外的投资人,各地纷纷出台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制度。
在七十多年的海内外私募行业的发展的进程中,研究发现税收活动作为最大一部分的资金和管理成本构成影响了基金的发展和各个价值链的活动。税收筹划作为基金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是值得基金管理人关注的首要问题。本文希望利用现有的税收筹划的方法,通过梳理现行的不同组织形式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适用的法律法规,研究各地相关的优惠政策,采用合法手段对基金价值链上的各个环节的税收问题进行筹划和安排,提出了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从成立、项目投资、分红、到退出各个阶段的税收筹划建议,希望对同行业中QFLP的股权投资的税收筹划的实际操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采用了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实地调研法等研究方法。主要通过参考目前国内外有限合伙制和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以及税收筹划的文献或著作,进行总结和归纳,开拓研究的思路,为进一步分析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面临的税收筹划案例提供可以借鉴的理论基础。在本文的第五章,选择R基金投资E项目为典型案例,来分析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的税收筹划。根据R基金的价值链活动,募、投、管、退四个重要环节中的涉税问题,逐一分析,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也出了预测评估。
经过研究发现,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筹划的基础在于组织形式、股权结构和项目并购的组织架构。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是避免重复征税的选择最多的基金组织形式。近十年来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税法的规定越来越明确和详细。其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外商股权投资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于境外有限合伙人是境外的身份,利用合伙企业的“穿透原则”,最终的纳税情况很大程度上以国际税收中的双边协定为依据。针对QFLP的税收筹划的工作的难度和要求会更加高一些,相对的税收筹划的成本和风险也随之增加。最后,从基金公司的价值链活动出发去分析税收问题,根据有效税收筹划的理论,量化了税收成本并且提出了结合非税成本,得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
1946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新型的融资形式在美国萌芽,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慢慢从单纯的融资需求,演变成集融资需求、股权转让需求、专业管理需求的一种金融工具。
在1985年我国第一个以扶持高科技创业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的萌芽。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为了突破国内基金的发展瓶颈,拓宽合格投资人的范围,2011年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QFLP制度)孕育而生,引入了境外的投资人,各地纷纷出台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制度。
在七十多年的海内外私募行业的发展的进程中,研究发现税收活动作为最大一部分的资金和管理成本构成影响了基金的发展和各个价值链的活动。税收筹划作为基金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是值得基金管理人关注的首要问题。本文希望利用现有的税收筹划的方法,通过梳理现行的不同组织形式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适用的法律法规,研究各地相关的优惠政策,采用合法手段对基金价值链上的各个环节的税收问题进行筹划和安排,提出了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从成立、项目投资、分红、到退出各个阶段的税收筹划建议,希望对同行业中QFLP的股权投资的税收筹划的实际操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采用了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实地调研法等研究方法。主要通过参考目前国内外有限合伙制和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以及税收筹划的文献或著作,进行总结和归纳,开拓研究的思路,为进一步分析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面临的税收筹划案例提供可以借鉴的理论基础。在本文的第五章,选择R基金投资E项目为典型案例,来分析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的税收筹划。根据R基金的价值链活动,募、投、管、退四个重要环节中的涉税问题,逐一分析,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也出了预测评估。
经过研究发现,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筹划的基础在于组织形式、股权结构和项目并购的组织架构。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是避免重复征税的选择最多的基金组织形式。近十年来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税法的规定越来越明确和详细。其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外商股权投资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于境外有限合伙人是境外的身份,利用合伙企业的“穿透原则”,最终的纳税情况很大程度上以国际税收中的双边协定为依据。针对QFLP的税收筹划的工作的难度和要求会更加高一些,相对的税收筹划的成本和风险也随之增加。最后,从基金公司的价值链活动出发去分析税收问题,根据有效税收筹划的理论,量化了税收成本并且提出了结合非税成本,得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