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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军就地从事二、三产业,或者进城务工经商。无论是在乡务农还是外出打工的农民都离不开档案。由于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广、跨度大,具有流动性、分散性的特点,传统的户籍管理无法适应当前社会的需要。
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包含大量有价值的、原始的凭证性信息,这些信息一方面是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宏观指导和规划的科学依据;另一方面为了减少招募过程中盲目性,用工单位也需要完整掌握农村劳动力各方面的基本信息,而且农民也可利用档案为自身维权服务。
本文针对这种现状,通过研究农村劳动力档案管理的方式来降低或避免这种信息不对称。充分利用档案、有效地发挥档案在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服务作用、规范劳动力资源管理的建档工作,它不仅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础条件,而且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本文第一部分对农村劳动力进行界定:
从劳动年龄,农村劳动力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社区的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的男性和女性个体(其中在校学生、服兵役人员,以及因身体等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劳动的人除外)。二是从劳动能力上,是指能经常参加乡镇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的集体和家庭副业劳务的个体。三是按农村经济部门:分农业(农、林、牧、副、渔业)劳动力、工业劳动力、建筑业劳动力、交通运输业和邮电业劳动力、商业饮食业劳动力、服务业劳动力、科教文卫及社会福利事业劳动力等。四是从地理位置分布上,可以将农村劳动力大体分为在农村以种地为生的农民个体和在外从事劳务经济的剩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资源通常指户口在农村,已达到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力的数量及质量。
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是指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对男年满16至60周岁、女年满16至5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建档,将其在开展农村劳务经济活动中以及农村劳动力个人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进行归档,这些档案统称为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
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的类型分为:农村劳动力资源个人档案,农村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自然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家庭自然状况、从事社会活动状况及其它情况-社会诚信、考核等方面的信息材料;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的管理档案(共有16种表格);公务文书。
本文第二部分,强调了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将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科学整合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档案在供需对接、促进就业、维护权益、跟踪回访等方面的作用,对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有利于各级政府从总体上把握农村劳动力的分布情况,摸清农村劳动力资源底数,预测农村劳动力的流向和发展趋势,对农村劳动力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并科学制定农村劳动力管理决策;有利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依据这些信息引导农村劳动力把握就业机会,审时度势择业,架起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城市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沟通的桥梁。改变农村劳动力信息源出多门,数据不一、不准的状况,将全面记述和反映农村劳动力生产经营活动的历史真实面貌,客观地揭示农村生产力不同时期的发展水平和发展方向,有利于劳动保障部门也从中掌握、了解农村劳动力的基本素质,适时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进行科学的、文化的、生产经营技能等方面持续的、系统准确的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培养劳动力的生产经营技能,减少盲目外出务工;有利于为我国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可资借鉴的史料和现行信息材料;有利于农村劳动力适时参加劳务输出,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接轨。
当前,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管理,还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本文第三部分,对吉林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主要原因一是农民自身档案意识淡薄,其合法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二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档案部门对劳动力资源管理建档工作没能及时跟踪研究和探索农村劳动力资源,三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建设的发展,过去适应计划经济管理需要形成的户籍制度无法适应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动态性特点,政府就无法全面掌握农民工的转移的现状和宏观调控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
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农民参与档案管理意识淡漠;各级政府、农村基层组织对劳动力资源管理建档工作还缺乏认识,没有国家和政府的投入和支持(诸如资金、技术、人才等);相关部门及领导档案意识淡薄,对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建档内容,管理方法、管理标准等没有具体可操作的模式;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具有流动性的特点,所以对其采取何种方式搜集、怎样转移、各部门之间如何让配合,最后达到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共享仍需要探索可行的模式;缺少一部关于农民工档案工作方面的相关立法;农民工档案工作缺乏统一的标准,数据共享困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档案部门对劳动力资源管理建档工作没能及时跟踪研究和探索;用工单位忽视农村劳动力档案;档案管理缺乏制度化,没有有连续性。
第四部分,本文对吉林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管理的模式进行了分析。对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乡(镇)和村两级统一管理。一是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和村配备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等工作;输出地村委会对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建档,填写个人档案,并加盖村委会和劳动部门工章。二是每个劳动力个人档案全部文件材料集中,一个人一档;农村劳动力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的各种调查表、登记表,每种视为一类;公务文书文件的整理,与本单位文书档案统一排列、编号、编制文件目录。三是县、乡(镇)要有专人专室专柜,村要做到专人专柜保管和利用。四是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现代化劳动保障体系-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管理数据库,把形成于省、县、村的农民工档案信息资源联网,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农民工档案信息网络,实现农民工档案信息互联互通,信息互享。五是各级劳动保障服务部门的档案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每天对所管理的信息进行修改更新。
最后本文谈了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抓起:一是各级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级政府要树立为农村劳动力服务的理念,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立法,制定导向性政策,加大对资金、技术、人才支持,要有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支持和国家的财政支持;1政府加大社会档案意识的宣传。二是用工单位重视农村劳动力档案,创建诚信打工用工机制,并使其具有长期性和连续性。三是加强农民利用档案为自身维权意识,利用档案保护农民的利益。四是各级档案部门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督促、指导农村劳动力自觉建档。以需求为导向对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进行现代化管理。保持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的连续性,适应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的流动性,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