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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2年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为特区全面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深圳获得立法权以来,利用授权立法权为中国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积累了丰富经验,再一次发挥了深圳作为改革试验田的作用。
本文主要采取实证研究方法,对深圳地方立法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并试图以深圳立法为对象,以公共政策为理论视角,发掘其学术上的价值和意义。文章阐述了研究深圳地方立法的意义;分析了影响深圳地方立法的多元力量;讨论了影响深圳地方立法的多元力量之间利益博弈平台的构建;总结了深圳立法转轨过程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