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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除非”最初均为“否定排除义”,后来产生出“肯定强调义”。在前人研究的基础进行语料的调查,发现“除”在元代的时候“肯定强调义”使用较多,但在现代汉语中以“否定排除义”为主,而“非”与“除非”在肯定义产生之后,“否定”和“肯定”用法并存。对于三者词义演变的机制,学界无定论。沈家煊(2006a,2006b,2006c,2007a,2007b,2008a,2008b)等人的关于概念整合的语言应用研究对于本文有很大的启发作用,作为一种新兴的现代语言学理论,概念整合与传统的语法分析理论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可以解决语法分析理论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应当尝试着更为广泛的应用。本文认为,“除非”“除”“非”由否定义演变出肯定义均与概念整合有关,但其相反意义的产生又是不同的整合方式在起作用。首先,“除非”与“除”有着相同的机制,均是整合中的糅合在起作用。“除非”最初仅仅用作“排除”义。符合逻辑的格式有二:“除非p,不q”(a)“不q,除非p”(a’),另外有一种相反的表达格式表达相同的意义:“要q,惟p,(方/才)p”(x),二者均为符合逻辑的说法。说话人在表达意义的时候,头脑中同时显示这两种格式,选取a式中的“除非”的形式与x式中的“惟”的意义糅合出新词“除非”(A’),因此便产生出“要q,除非p,(方/才)p”,“除非”的“只有”义便得以固化。而“除”自衍生出介词之后,主要用作“除p(之外),不q”(a式)格式,它与“要q,惟p,(方/才q)”(x式)格式也是一正一反的说法,存在糅合的可能性,选择a式中的“除”的形式,并选择x式中的“惟”的意义,糅合成新的词“除”(B’),“若要q,除p(方/才q)”格式起初看作不符合逻辑的说法,但由于这些格式的大量使用,使得“除”的“只有”义在元代固定下来。其次,“非”的肯定义的形成在于“非p不q”与“得/要p才q”的三次不同的糅合:第一,“非”“得/要”先形成新形式“非得/要”,同时与“非”的语义糅合成新词“非要/得”(A),该词为“否定义”,因此在清代,已经出现了大量的“非得/要p不可”的格式。第二,新形式“非得/要”与“得/要”意义糅合为新词“非要/得”(A’),该词为“肯定”义,于是“非得/要p才q”格式得以广泛使用。第三,“非”的形式与“得/要”的肯定义糅合成新词“非”(A”),“非”有了“肯定义”,因此在清代“非p才q”格式亦应用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