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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工作是高等教育工作的首要环节,担负着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现、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新生的任务,是一项为国家遴选合格人才的系统工程。能否做好高校招生工作意义非常重大。随着高等教育的滞后发展与人民群众受教育需求不能满足的矛盾的增长,我国高校招生工作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某些僭越伦理的腐败行为,而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体制性的制度缺失、不良的道德观念进一步助长了这些行为的发展态势。这些问题引发了社会的诚信危机,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危害到国家的发展与民族的振兴。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与对策来消除这些僭越伦理的招生腐败行为(为方便,下面转换为招生伦理失范行为)。从道德与法律、人情、歧视件行为的关系我们区分了三类高校招生腐败行为,即违法性招生行为、人情性招生行为与歧视性招生行为。同时我们也可预期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其它招生伦理失范行为也将层出不穷,值得重视与研究。孔子说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从中我们得到的启示是:高校招生工作从政策、法规的健全与完善来杜绝招生伦理失范行为是必需的,但又是非常不够的;只有树立起一种招生伦理准则及道德规范,高校招生工作才能防止招生腐败行为。实践证明,消除高校招生工作中的伦理失范行为,伦理学的作用日显重要与突出。高校招生伦理失范行为的症因是多方面的,从伦理学的角度来归纳是:高校招生公平正义的匮乏与招生道德规范的缺失。那么高校招生工作能否实现公平正义抑或构建起一种招生伦理?我们认为答案是肯定的。目前,伦理学中正盛行的正义理论为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智慧力量、思想动员和理论召唤;党和国家正实施的“‘和谐社会’建设、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战略、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国策则为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现实需求、政策保障和实践环境。由此我们相信,招生伦理的兴起是必然的。但我们并不满足如此,从一种宏大叙事的方式来说,研究者要有“落一叶而知秋”的究底精神。当我们把高校招生伦理失范行为的症因做进一步深析时,就会发现它有其深掘的两点疑问:1、社会制度本身是否公平正义?因为“一切小恶皆因大恶”,不公平的社会制度会造就不公平的人事,无正义的环境会造成无正义的行为。2、人是否具有正义美德?因为任何一种腐败行为初看是一种制度机制缺陷问题,最终看是一种人性问题、人的道德品质、价值观问题;一种良好的制度、完善的法规如果让没有德性的人遵守,那么制度与法规也就成为形式上的东西了。这是作为高校招生伦理失范行为最终因的社会制度问题与人性问题,本文将力图从这两个问题的视角上解析高校招生伦理失范行为的症因并提出可行的对策。本文的基本结构是:引言提出我国高校招生存在的伦理道德问题,由此引出研究意义与价值、国外高校招生制度的启示与借鉴、研究视角及框架。正文有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现象的描述,揭示高校招生存在的伦理失范行为,并把这种伦理失范性行为分为违法性招生、人情性招生、歧视性招生等类型。第二部分为成因的探讨,着重探讨高校招生伦理失范行为的成因。从伦理角度来归纳总结:社会制度正义的匮乏与人们正义观念的匮乏是高校招生伦理失范行为的主要成因。第三部分为对策的探讨,试图提出矫治高校招生伦理失范行为的对策。包含有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构建一种公平正义的招生制度、加强招生人员的道德教育和培养。结语指出发展招生伦理与构建创新型国家的现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