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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体育的逐步形成和体育社会作用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世界各国对体育的关注和干预日益增加,伴随着现代法治的发展,体育政策法规逐渐成为许多国家法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十年,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全面实现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迅速变革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形成的新型经济体制,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而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是市场经济与现代法制的融合。因此,新时期要实现体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法律具有重要的指引、保障和推动作用。目前在中国相对于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和体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体育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所以在伴随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在体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加强体育政策法规建设的任务日益凸现。韩国地处亚洲,与中国相邻,又是世界经济发达国家,同样重视体育政策、法规的建设。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对韩国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作为规模宏大、影响广泛的人类盛会,无论对于韩国体育还是韩国社会,都蕴藏着巨大财富和无限机遇。韩国以举办汉城奥运会为契机,学习国际体育管理的先进经验、先进制度,在发展体育的过程中逐步完善体育法规和相关的方针政策,推动韩国体育法制的不断完善和体育管理的现代化,为体育的发展提供了发展依据,引导体育在科学的轨道上健康发展。综上所述,为了使中韩两国的体育政策、法规的比较更加系统化、条理化,本课题以两国体育政策、法规内容分类为基准,采用文献资料法和比较分析法,从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方面对中韩两国体育政策、法规进行比较。同时,为了全面反映中韩两国体育政策、法规建设与发展全貌,本文将最大限度地引用中韩两国体育政策法规中具有可比性、互补性和可借鉴性的内容,这对两国体育政策研究体系的完善、学科的培育、队伍的建设、制度的健全等具有重要的意义。研究结果表明:从整体看,目前韩国有关体育政策法规共52件(法律15件、总统令19件、部令18件),除去规定有效期限的志愿法规3件,现行有效的是49件,目前中国现行有效的体育政策法规共37件(法律1件,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6件、部门规章20件);在基本体育法方面,两国体育法中各有优缺点;在社会体育政策法规方面,中国在制定社会体育的政策法规方面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韩国社会体育政策法规的出台都是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完成的;在竞技体育政策方面,韩国在颁布《国民体育振兴法》后,出台了与之配套的一系列法规、细则,中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配套的法规较少,缺少必要的带有具体实施措施的法律性条文;在学校体育政策法规方面,中国颁布的学校体育政策立法层次较低,整体效力不佳,学校体育社会化方面的法规基本没有,韩国学校体育政策法规基本上由文教部和教育部发布,立法层次高,学校体育政策法规中学校体育社会化法规较多;在体育产业政策法规方面,韩国体育产业政策主体比较单一,政策手段主要是立法和财政拨款等方式,中国体育产业政策主体较为多元化,政策手段以行政方式为主;在其他政策法规方面,在体育设施管理和利用方面,两国均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韩国制定了《传统体育振兴法》和《跆拳道振兴法》,但在中国至今未有专门的民族传统体育政策法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