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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转换增值税类型来说,“营改增”则属于其又一次的重要变革,究其本质而言,也就是说上缴增值税的领域包含原来上缴营业税的领域。在变革之前,我国的几大税收种类中有营业税被包含于其中,其弊端随着其实行而逐渐显现,尤其是对于某些行业而言,要面临增值税与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例如对于现代服务业,其行业仍然面临着大范围反复征收税款的缺陷,因此营业税自身的税收体制缺点给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带来了很多阻力因素,因为其正处在更新和完善的阶段。许多传统服务业,例如:住宿、餐厅饮食行业包含于现代服务业的范围中,此外许多新兴产业类型,例如:理论学识服务、研究开发服务、技术信息通讯服务与辅助交通运输服务等也都被包含于其中,这显著的扩大了其范围,2012年1月,上海是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政策首先实施的试点,之后在天津、北京和深圳、宁波等各个地方逐渐的推行开来,适时的将服务业领域引进增值税,并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对于避免重复征税以及优化税收结构的积极意义而言是不同的。但是许许多多的问题也出现在了“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进程中,如对于不同行业表现出了税负对其的不同影响,从而导致“营改增”后部分行业出现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我们现在所处的经济全球化对于现代服务业企业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劳动密集是现代服务业的典型特点,而“营改增”的实施必然会将劳动成本的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因此实施“营改增”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其对于现代服务业结构转型目标的实现有积极推动作用,并且对于企业提升其财务管理的能力也有积极促进作用;此外,与金融化和服务化的经济进步势头相照应,“营改增”的变革对于我国征收税款策略实现全球化、现代化以及带动公司迈向国际市场、实现走出去的规划是有利好的促进作用的,以助于帮助企业实现更好地发展。所以,“营改增”对于现代服务业而言是及其必要的,且是一个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的课题。因此,本文利用税收中性理论、税负转嫁理论和最优流转税理论,在对我国以及国外专家对于其的探讨的前提下,将对比探讨法和探讨案例法与我国转换的经济体制大环境下相联合而采用开来对其进行分析,以东方国信科技(下文简称DF国信)为例,将对现代服务业在实施“营改增”之后财务状况的变化及影响进行了研究与探讨。研究结果显示,“营改增”确实能够给现代服务业带来一系列好处,突出地表现在:(1)“营改增”能够减轻服务业公司的税负;(2)“营改增”能够促进服务业公司绩效的提高;(3)“营改增”能够增强服务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4)“营改增”能够提高服务业公司的管理水平。然而,尽管如此,“营改增”实施的过程中,亦给企业带来如下问题:第一,增加了纳税筹划难度;第二,增加了税收风险;第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难度增加;第四,实务中操作存在不完善之处。通过对“营改增”对东方国信科技财务状况影响和“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以提高“营改增”实施效果:第一,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第二,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第三,调整经营策略;第四,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需要降低;第五,进一步完善地方税制。本文的研究对于现代服务企业充分了解国家实施“营改增”所带来的政策红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服务业的发展以及税收政策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