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产权性质作为企业的制度基础,影响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目标、管理决策、内部监督及外部监督力度等,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我国部分ST企业在连续亏损三年将进入退市处理的硬性规定压力下,以及短期内无法快速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二重压力下,通常选择盈余管理方式进行扭亏,获取摘帽资格,保住珍稀壳资源。与此同时,在盈余管理相关文献整理中发现,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在ST摘帽应对时,两者的盈余管理行为存在明显区别,并且该差异与产权性质相关。 本文基于以往研究对盈余管理作出定义,运用终极产权理论界定产权性质,介绍了产权性质与盈余管理程度、盈余管理手段的关联性研究结论。在文献以及理论的支撑下,选取两家在同一年亏损又在同一年实现摘帽的企业,并且资产规模相近、主营业务范围相似,同属机械制造行业的企业进行研究。通过对ST建机及ST申科盈余管理行为进行研究发现,两家企业在盈余管理方式的选择上,存在资产重组、变更会计估计、关联交易方面存在不同,而这些不同大致可以从产权性质带来的不同约束得到解释:即国有企业占有资源多于非国有企业,吸引优质资源能力强,实际控制人对国有企业的干预强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受到的真实监督力度较弱。因此,国有企业倾向调整会计政策、兼并重组扩大合并范围、与关联方进行如资产置换、获取政府支持等外部力量注入且成本较低的方式,而非国有企业在财务困境时期市场的帮扶力度较小,倾向以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断臂自救的方式实现收入提升,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