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相关市场界定是指在反垄断案件中,界定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商品范围、地域范围等。我国相关市场界定研究最早可以追溯于1996年王晓晔翻译的《美国企业横向合并指南》。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该法中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相关市场界定制度;2009年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对相关市场界定制度做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例如明确界定相关市场的基本依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相关市场界定是指在反垄断案件中,界定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商品范围、地域范围等。我国相关市场界定研究最早可以追溯于1996年王晓晔翻译的《美国企业横向合并指南》。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该法中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相关市场界定制度;2009年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对相关市场界定制度做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例如明确界定相关市场的基本依据、界定相关市场的一般方法和假定垄断者测试分析思路的说明等;2021年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进一步规制了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与此同时,国内互联网发展迅速,互联网经济规模和互联网企业数量仅次于美国,在互联网领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成果。准确界定互联网领域相关市场,可积极防止和规制互联网背景下的垄断行为,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互联网经济的繁荣发展。但是,在实践中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制度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在宏观层面,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制度在立法上始终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框架。在微观层面,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制度在执法上存在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执法人员缺乏专业性与协调性的问题;在司法上存在证明标准不确定性以及难以量化性、现有举证责任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在界定方法上存在传统界定方法无法适应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特点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互联网领域相关市场界定的不准确,无法准确规制垄断行为,进而危害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正是基于上述问题,本文将结合有关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以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制度为重点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我国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制度的实践和问题,同时借鉴域外相关经验,以此提出完善我国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制度的相关建议。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的一般理论。首先,从相关市场概述、界定方法、适用范围三个方面对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进行介绍;其次,从边界模糊性、多边市场性、网络外部性对互联网特性进行介绍;最后,从规制滥用行为和企业并购的必要工具、分析垄断的前提条件、顺应反垄断的发展潮流三个不同角度论述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为我国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制度的实践。首先,在立法实践方面梳理了我国相关市场界定的法律法规;其次,在执法实践方面对机构改革前后执法机关的设置和机关职责分配进行了相应的分析;最后,在司法方面通过分析司法现状和对“人人诉百度”、“3Q大战”两个典型案例介绍我国在司法实践方面的相关市场界定现状。第三部分为我国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制度存在的问题。首先,在立法方面存在未明确相关市场界定原则、界定规范未形成体系化;其次,在执法方面存在相关市场界定执法机关设置不合理和执法人员缺乏专业性与协调性;再次,在司法方面存在证明标准不确定性以及难以量化性、现有举证责任分配不公平;最后,替代分析法、SSNIP测试分析法、临界损失分析法等传统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第四部分为域外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制度的经验借鉴。主要研究了美国行政主导下相关市场界定规则制定模式、欧盟执法的高度透明性、澳大利亚以垄断行为的性质界定相关市场的经验。通过对域外经验的总结,提出我国需要坚持行政主导下的规则制定模式、提高相关市场界定执法透明性以及综合考虑相关市场界定因素的经验借鉴。第五部分为互联网背景下相关市场界定制度的完善。首先,从明确相关市场界定的原则、促进相关市场界定规范体系化方面来确立相关市场界定的体系框架;其次,从改革相关市场界定的执法部门、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方面提高相关市场界定主体的执法能力;再次,从引入专业中立第三方进行举证、完善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据采纳标准方面来健全相关市场界定的诉讼规则;最后,从引入因素分析法综合考虑界定因素、改进临界损失分析法方面来创新相关市场界定方法。
其他文献
被追诉人知情权在刑事诉讼中被视为一种基础性的程序主体权利,它既是被追诉人各项防御性诉讼权利的前提,又体现了诉讼程序正义的要求。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知情权依然发挥着这样的作用。由于法律规范对被追诉人知情权及其实现路径、保障措施缺乏较为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被追诉人知情权往往得不到实务部门的重视而难以充分实现。现阶段,学界对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被追诉人知情权的研究呈现片面化的特点,对认罪认
公司决议不成立之诉涉及商事实体和诉讼程序两方面的问题,但当前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决议不成立之诉的功能定位模糊且缺乏相应的程序规范。传统诉讼规则在解决该类纠纷时面临诸多难题。本文将从诉讼法的角度研究公司决议不成立之诉,探讨其在当事人适格、诉讼标的以及判决效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期能够完善公司决议不成立制度的理论体系,为法院提供审理该类案件的参考。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公司决议不成立之诉的特殊性及
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突破我国民事诉讼中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基本逻辑,确立了以投资者保护机构为代表人,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诉讼制度。特别代表人诉讼同时融合了公益和私益双重属性,在诉讼中必须赋予法官更多职权,适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本文从诉讼程序中法官职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分配为出发点,分析特别代表人诉讼中职权主义的内容和界限。尝试探索诉讼程序中法官和当事人的最佳权限配置,协调各方诉讼主体行为,
柿饼是一种特色水果干制品,具有软、糯、香、甜的品质。目前国内外对热风干燥柿子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其水分和涩味的去除上,关于其质地的影响因素及评价研究较少。由于软糯的质地是柿饼的特色,也是评价其品质的关键因素。因此,本论文通过对市售柿饼的品质进行评价,建立品质评价的理化数据模型,并对比热风干燥柿饼与传统晒干柿饼的品质差异,探讨热风干燥中对柿饼质地影响的因素,明确了质地形成机理,为进一步开展热风干燥工艺
本文的灵感来源于学界对(2018)最高法行申209号中最高人民法院在“陈建伟案”的再审中适用了“实质课税原则”的讨论,结合在实践中接触到的有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案例,笔者深感“实质课税原则”对于股权转让行为效力的认定起着重要的作用。本着只有结合好本土的实践困境分析才能有效的借鉴域外经验,才不会犯片面的“拿来主义”的错误的逻辑,本文以“实质课税原则”为视角,并结合了山东王蒙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案
目的 研究黄芪对急性辐射损伤小鼠免疫器官损伤及外周血细胞减少预防作用的研究。方法 将30只SPF级雄性Balb/c小鼠随机分为正常组、模型组、黄芪组(6.5 mL·kg-1),每组10只。正常组和模型组小鼠每天灌胃生理盐水,黄芪组小鼠每天灌胃浓缩的黄芪水煎液,1次/天,持续14 d。第15天,除正常组外,其余各组小鼠均给予5Gy X射线一次性全身照射,建立急性辐射损伤模型。照射后第8天,处死小鼠取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致力于让人民群众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不断增强。在此背景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逐渐得到重视和推广,被认为是解决环境污染事故、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行之有效的方式。从域外发达国家和我国的试点实践来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可以为污染企业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维护受害者的环境权益,减轻政府承担的环境责任压力,缓解社会矛盾,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互联网企业成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使得以阿里巴巴、腾讯、Google、Facebook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活跃于消费者的视野中。互联网企业普遍采取的免费政策帮助其吸引了庞大的用户,而用户和数据可以帮助互联网企业不断巩固自身优势。同时,互联网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和进行生态布局,会不断地进行企业并购。但是,互联网企业的免费政策致使营业额难以达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科技的发展与时代的变革要求法律做出相应的改变,同时,更加完善的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权益。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都被信息所覆盖。信息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使得公民个人信息处于大量的曝光之中,作为保护公民法益最基础也最不可或缺的法律之一,刑法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仍有缺失。这就导致在实践中一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的犯罪很难得到刑法的制裁。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公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