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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人的眼里,正义是一个过于空泛的理念,甚至认为正义根本就是空洞无物,毫无意义的术语。因而尽量避免去谈论正义问题,或是用模棱两可的言辞和貌似公允的态度回避这个问题。他们认为正义太抽象了,其实,我们只要用哲学的思辨和日常的社会实践联系起来,正义问题就成了一个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问题。
正义问题与人类社会如影相随。正义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鲁滨逊与世隔离是不存在什么正义与非正义的,只有他和“星期五”在一起,才开始正义的萌芽。社会由人构成,人是社会的主体,只有当每个人的绝对社会主体地位的确立,才能以人为中心,正义的探索才真正走向普遍的实践,成为现实的价值导向原则。人的生命需求的满足使人人都必须走近他人,组成社会,没有只享有权利,而另一些人只有责任、义务,正义需要人成为人,将人当人看,与此同时,把自己当人看并使自己成为人。
正义是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理想的首要价值。人类的不断进化,使人类产生了良知、正义感之类的情感。从某一时刻起,恃强凌弱就难以获得人们心理情感的认同,而侠义之道就在不同文化中获得了广泛的共鸣响应。譬如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在人的生命内部趋向于正义的心理倾向。正义是道德的价值基础,它引起古今中外不计其数的思想家们的努力探索。从古希腊到当今的思想家们,都试图给人们找到一条通向正义的普遍道路。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正义的应然是与实然之间都存在不尽完善的现实差距。
对正义的探索成为读书人孜孜不倦、追求真理的动力;对正义的实现成为有志于改造社会、为民请命的志士仁人的历史使命;成为社会工作者探索科学奥秘的科学课题。本研究是受先驱者的鼓舞,对正义问题的探索舍弃不下。抱着对正义实现的虔诚,对正义实现做一些探讨,其重点放在社会制度正义上面。试图通过民主、法治、公平与效率、自由等方面来探索正义。本文认为要实现正义,民主是前提,法治是保障,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是正义的体现,自由的全面发展是结果。这种探索无论理论上看或实践上都很有限,望行家给予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