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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以“王权主义”为切入点对中国古代的公法文化进行研究。众所周知,公私法划分的传统在西方法律史上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自从公私法的概念引入中国以来,众多的学者都认为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属于公法文化,笔者对这种看法并不持异议。但笔者认为,受王权主义影响的中国古代公法文化最终走向了与西方完全不同的道路。它不仅压抑了私法成长的空间,也使得公共空间无法在中国形成,最终的结果是使中国社会处于一种“公私两无”的尴尬境地。 除了前言和尾论之外,本文主体部分包括六章。 第一章涉及的是“大一统”问题。任何国家权力的有效运作都离不开意识形态的支持,中国古代的王权也不例外。先秦时期,众多的思想家都从“大一统”方面为王权进行了辩护,其中法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为“大一统”的专制王权的形成做出了巨大贡献。汉代之后,儒家思想的引入使中国古代的“大一统”思想最终成熟。这一思想是辅助中国古代的王权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成功运转的最重要的意识形态资源。 第二章“明主治吏不治民”涉及的是中国古代的官吏治理问题。专制王权的运作离不开官吏的配合,先秦时代的法家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提出了“明主治吏不治民”的主张。君主驾驭官吏的最有效的武器之一就是法律,因此中国很早就有了以法治官的传统,但王权的专制主义本质往往造成了法律越严密,吏治反而越败坏的局面,这是一个在中国古代无法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编户齐民”涉及的是专制王权利用编制户籍这一手段进行社会控制的问题。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了编制户籍的传统,原因就在于这一制度具有全方位的功能。它不仅具有人身控制的功能,专制王权还可以通过它征收赋税、强化治安、教化乡里。它是维护王权统治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 第四章“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涉及的是中国古代的土地问题。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土地对专制王权来说是一种最重要的物质资源。在中国古代,皇帝不仅占有大量的国有土地,他还和各级贵族和官僚参与土地兼并。专制权力在古代土地兼并中的主导作用致使中国历史上无法形成类似西方的那种土地所有权神圣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