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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国家重点关注问题之一。佛山市是珠三角制造业主要基地,陶瓷、金属加工、家具等产业发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尤其突出,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已不适应科学经济发展观的要求。环境污染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治理环境污染迫在眉睫。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代价过大已是不争的事实,环境保护工作形势越来越严峻,本文通过数据分析分析等方式,对比新环保法实施前后对佛山市环境行政执法的影响,并对佛山市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重点难点进行剖析,进而提出当前佛山市环境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执法力量较弱使得与新环保法要求的责任履行不匹配;二是执法的软硬件设施不够完善与新环保法的执法要求不匹配;三是执法手段存随意性与新环保法的严格规范执法不一致;四是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不畅与新环保法的提高公众参与不匹配;五是违法结果与责任追究不挂钩与新环保法要求不一致。本文在新环保法实施背景下,对佛山市的环保行政执法进行研究,通过对比国内外环保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新加坡、日本、上海、北京的执法情况,为佛山环保执法提供政策参考,进一步提出完善佛山市环境行政执法有效对策,以不断提高环保行政执法工作效率,为当地生态环境提供更好的保障。本文主要按照以下结构来开展:文章第一章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阐述了研究的方法、思路和创新之处。第二章介绍了相关概念及理论。第三章介绍了新环保背景下佛山市环境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四章国内外环境行政执法的经验借鉴;第五章新环保法实施背景下完善佛山市行政执法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