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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影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因素,可以推断出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披露的规律,藉此能够反推出企业没有公布于众的隐含状况,为监管部门提供有用的信息,使之有的放矢,加强监管,促进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整体建设;同时为认识决定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因素提供一些经验证据,也为上市公司信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提供一些参考。
本文对2003至2005年沪市非金融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自愿披露及2006年沪市非金融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总体水平一般,在2006年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前,对内部控制信息的自愿披露并无逐年递增的趋势;大规模、海外上市和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动机较强,在强制要求披露后,此类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也较完备;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些因素对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不存在非常显著的影响。
全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导论部分。研究综述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动机、研究方法和探索与局限;研究背景对国外典型的内部控制体系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国内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关的政策规定进行了归纳和介绍;同时,文献回顾部分回顾了国内外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研究的相关文献,并对各文献的结论进行了分类、概括和归纳。
第二部分是实证研究。实证研究部分首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尤其是信息的自愿披露所涉及的经济学、管理学理论进行了理论分析,为实证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随后,本文分别对2003年至2005年和2006年的沪市非金融业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证研究,具体包括提出研究假设,说明样本、数据来源,建立模型,描述统计,相关性检验和回归检验,并得出了实证研究的结论。
第三部分结合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论给出了研究的启示并提出了政策建议。主要的政策建议有: (一)从分析本文所研究的影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因素着手,使上市公司有更强的动机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更详尽和更高质量的披露; (二)提高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质量; (三)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 (四)制定统一的内部控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