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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督是当下中国最流行的关键词之一,互联网的出现极大的促进了广大公民的言论自由,网络监督是公众借助网络形成舆论监督的行为,是监督方式的新的突破,它同传统监督形式相比,具有广泛性、持续性、高效性及安全性等优点。网络不仅可以监督公共权力以保障公民的监督权,更重要的是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最近一些典型的案件中,网络监督促进了案件的进展,加快了案件的审理,有效地遏制社会腐败,维护了司法公正。但我们同时要认识到,网络自身的一些特征也会给社会监督带来不正当的影响,运用不当就很可能发生异化,使网络监督异化为网络暴力,造成对被监督主体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伤害,干涉独立审判,影响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因此,如何规范网络监督,发挥网络监督的正面意义,有效遏制腐败,成为现代社会的当务之急。美国早期杰出的民主派人物托马斯·杰斐逊曾经深刻地指出:我深信预防此类对人民不正当的干预方法,就是通过公共报道的渠道向人民提供关于他们自己事物的全部情况并且力争做到使这些报纸深入全体人民公民之中,民意是我国政府存在的基础,所以我们先于一切的目标就是保持这一权利。在我国,截至2010年12月,全国31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部开通举报网站。2010年12月发布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中提出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完善举报网站法规制度建设,健全举报网站受理机制及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为公民利用网络形式监督权利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如何在保护个人利益隐私权和社会利益防治腐败中实现平衡,是笔者深切期待的研究成果。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说明什么是社会腐败,对它的成因进行简单分析。第二部分分析什么是网络监督,及网络监督的特征。第三部分详细说明网络监督反腐功能的效应。一是正面效应,如网络监督在防治腐败上的优势,对网络监督的优势进行了全面地分析。二是负面效应,网络监督不当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网络暴力、侵犯隐私权等。在法律层面上对网络监督和隐私权,网络监督的合法性问题进行论证。第四部分结合我国实际现状,提出网络在实现反腐功能的障碍;第五部分论述网络监督反腐功能实现的路径,针对第四部分的问题,提出初步设想和建议,以求完善网络监督的法律和规制,以求更好地发挥我国公民的监督权,防治社会腐败,不断向社会公平公正的道路上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