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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券又称教师教育券,是教育券制度在教师培训领域的创新性应用。在该制度的实行过程中,教育主管部门首先将教师培训经费转化为一种有价票证,并直接发放到教师手中,教师凭票证自由选择政府审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机构则凭借竞争所获得的票证到教育主管部门兑换等额的现金用于办学。在国外,近年来已有蒙古、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实行了教师培训券或类似制度,在中国,这个概念最早由北京师范大学庞丽娟教授于2004年提出,而从2003年至今,包括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东省潍坊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在内的多个地区已经陆续开展了教师培训券制度的改革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实施结果来看,其作用主要涵盖了扶助教师、增加他们的参训积极性、促使培训机构改善办学质量、降低政府投入成本和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率等方面。在我国传统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教学大纲、培训经费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培训师资和内容考核由培训机构负责,教师通常只能听从上级的安排,这使得很多人的培训热情不高,学习效率降低。为此,我们以云南省墨江县为研究案例地,旨在借助教师培训券理论及其实践经验,为有效提升云南农村教师培训水平提供对策性建议。在开头的研究设计后,本文综述了教育券和教师培训券理论基础,展开了对墨江县现行教师培养制度的调查,介绍了其成效与不足。随后,本文从制度优势、预期成效两个角度分析了选用教师培训券制度解决问题的必要性,介绍了制度的不足和影响因素,说明了该制度在当地的具体实施流程,从法规、财政和客观环境可行性三方面,以及对制度模拟的反馈意见综合得出:教师培训券制度是提高云南农村教师培训质量的有效选择,它具备了在墨江实行的基本条件。最后,上升到云南农村的层面,参考国外和我国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对云南农村实行教师培训券制度提出了四点对策建议:制度实行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具体实施内容上要作合理调整、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制度保障机制以及其它制度的有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