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风险投资由于其独特的作用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风险投资的功能和作用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二是有利于推进企业创新,三是有利于推动金融技术创新和资本市场的完善。风险投资家向风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融资方式的重要特征。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的努力水平及能力对企业的成功都很重要,而风险投资中信息非对称情况是双向的,因而可能产生双边道德风险。基于双边道德风险的出现,风险投资的契约问题成了研究的热点。研究文献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得到的成果琳琅满目,创新理论层出不穷,或者是对各种不同类型风险进行描述,或者提出各自不同的契约设计,或者是对现有各种机制进行比较,又或者通过历史数据进行经验性研究等等。总之,为了解决好这特殊的委托代理问题,需在风险企业家和风险资本家之间设计一套激励和约束机制,最大化降低其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所带来的交易成本,使风险投资项目的顺利运行得到良好的保证。最近几年,国外一些学者非常关注“公平偏好”对组织激励影响的研究。本文将“公平偏好”融入双边道德风险模型,研究风险投资家是风险中性、自利的,而风险企业家是风险厌恶和“公平偏好”的条件下,风险企业中的双边激励机制问题,力求为风险企业激励机制的设计提供一种更加接近现实的、可供借鉴的思路。本文得到了一些新的结论,风险企业家公平偏好越强烈,风险投资家将给予更多的产出分享以补偿风险企业家的公平偏好。公平偏好强度与风险企业家的产出效率共同作用于风险企业家的最优努力水平,当风险企业家的产出效率足够大时,公平偏好强度越高,投入的努力水平会随之越高;当其产出效率小于一定程度时,公平偏好强度越高,投入的努力水平会随之降低。虽然这些结论只建立在严格的抽象和苛刻的假设上,且由于自身能力水平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没有进行进一步的数理检验,但论文的视角是有一定新颖性的,可以对风险投资委托代理关系的深入研究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