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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工业社会理论是以当代社会的转型期为研究对象的重要社会学理论,在社会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这一理论所说的“后”的含义就是指一种状态向另一状态的过渡和转换。对于当代社会的转换性,后工业社会理论有三个理论支柱,即贝尔所说的经济形态由产品经济走向服务经济、托夫勒所说的从第二次浪潮的标准化走向第三次浪潮所引起的社会的个性化、贝克和吉登斯所说的风险由局部风险走向社会风险。这三个理论支柱也就成为后工业社会理论中后工业社会的特征。 当发达国家正如后工业社会理论所说的那样,在20世纪90年代从产品经济正式进入服务经济、互联网信息产业成为服务经济的发动机、互联网信息产业作为服务经济的发动机时不断出现的信息安全风险不断生成时,它让人们见识了后工业社会理论极强的预测能力和分析社会的能力。 2013年,我国服务业在GDP中比重首次超过工业、网民占世界首位、不断爆发的食品、空气和水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充分表明,我国正由工业社会走向后工业社会。这一走向是在1990年至今的短短25年里发生的,而这一时期恰恰是我国《标准化法》实施的年份。这种时间上的一致意味着:一方面,现行的《标准化法》的根本缺陷是与我国正由工业社会走向后工业社会的社会状况不一致,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我国现行《标准化法》的调整范围与后工业社会由产品经济走向服务经济的状况不一致,因此,现行的《标准化法》必须修改,尤其是《标准化法》的调整范围的修改;另一方面,虽然现行《标准化法》修改已历经十多年,但无实质进展,原因就在于没有反映我国社会的这一变化。 我国社会正由工业社会走向后工业社会的这一转型性特征,要求我国《标准化法》的修改必须基于后工业社会背景。基于后工业社会背景,后工业社会经济形态的服务性首先要求把服务业纳入《标准化法》的调整范围。服务业纳入《标准化法》的调整范围,意味着:基于后工业社会个性化和风险社会性的特征,标准化法中有关标准分类和标准化管理的内容也要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