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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政府公信力受到严重挑战。如何保障13亿人“舌尖上的安全”,不仅是政府、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监管职能分配、监管权力划分、运行机制的有机统一体。本文以县级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为研究对象,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分析了整体性治理理论与县级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耦合性;从历史变迁的角度分析了县级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的沿革,总结归纳出了县级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组织结构不合理、综合协调机构权威性不高、分段监管运行低效、监管权力运行不畅、运行机制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同时,在实证研究部分,以对扬中市秧草产业的监管为例,运用访谈法获取丰富的调研资料,通过分析发现,扬中市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健全监管网络,积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在形式上实现了秧草“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但是也存在着结构与监管职能的碎片化、决策机构缺乏、属地管理与垂直管理并存、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社会参与与问责机制不完善、运动式执法普遍存在等问题。因此,必须建立权威、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整合县级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设置,厘清监管部门职能,下移监管重心、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