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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普及,以此二者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在全球空前繁荣。电子商务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新的问题--交易纠纷的频发,而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却因为高成本和效率相对较低等原因而难以应对。在这种情况下,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与网络技术的结合体--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以其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成为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的重要手段。借鉴域外的成功经验,我国也展开了电子商务ODR的实践活动,然而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取得成功,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探索在我国发展电子商务ODR的新路径。
本文首先明确了与电子商务ODR相关的概念及其优势和不足,接着在收集大量有关域外电子商务ODR实践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总结出了国际上在电子商务ODR运作方面的特点,明确了我国如何在吸收域外经验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尽力发挥电子商务ODR的优势并克服其缺点,探索出发展我国电子商务ODR的具有可行性的路径,发挥电子商务ODR对电子商务的促进作用。
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主要阐述了电子商务纠纷的类型、电子商务ODR的概念、类型以及优势和不足,为下文的论述构建理论基础。第二章主要介绍了电子商务ODR在美国、欧洲和我国台湾等地的实践状况,并对域外的实践进行了总结,同时结合我国的实践论述了电子商务ODR在我国的发展遭遇困境的原因。第三章主要阐述了完善我国电子商务ODR应采取的法律及相关措施。首先,发展电子商务ODR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将这些原则作为基础和标准;其次,发展电子商务ODR应当受一个基本思路的指引,即国家介入;最后,要结合电子商务ODR所要实现的获取民众信任、促使纠纷当事人的参与、保障处理结果具有一定的可执行力等目标,提出完善我国电子商务ODR的具体措施。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收集了较多域外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资料,同时在国家介入这一路径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完善我国电子商务ODR的措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