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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俄罗斯联邦国库企业制度,通过对俄罗斯国库企业制度的全面剖析从民法视角研究俄罗斯联邦国库企业的运行机制和其背后的法理,解析其与我国国有企业的差别之处及其制度优势,进而为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借鉴。本文第一部分为俄罗斯联邦国库企业制度概述,简要描述俄罗斯联邦国库企业的概念、性质和特征以及其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从纵向角度阐明国库企业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分析俄罗斯联邦国库企业所具有的准公共机构性质,阐明国库企业作为公法人向私法人过渡中的一环回应了为将企业用国有资产私有化进程纳入公私法接轨调整而对法人类型提出的创新要求。本文第二部分为国库企业制度的基本结构,包括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依据;通过对俄罗斯联邦国库企业与一般单一制企业和机构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俄罗斯国家对“民法传统中通过法人制度实现社会资源纵向配置的功能向度”的批判性继承,根据国家对法人管制程度由大到小形成相应的法人类型序列:国家—机构—国库企业—一般单一制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私人公司。国家通过宏观调控手段不断保持国库企业自主性与从属性的平衡,以保证国有企业的效率。本文第三部分为国库企业的特殊主体地位,分析国库企业在俄罗斯法律体系中的定位,从从业范围、目的以及经营机制三个方面分析俄罗斯联邦国库企业与我国国有企业的差异,最后分析俄罗斯联邦国有企业向国库企业的转化。本文第四部分为国库企业制度的经验及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过低和国有企业改革公司化路径依赖问题,分析俄罗斯国库企业制度中值得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借鉴的经验,提出建立名实相符的非公司制国有企业制度的建议。非公司制国有企业制度恰恰能够克服股份化改造后的公司制国有企业的弊端,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公共利益的手段。国家对非公司制国有企业的监督与控制主要不是体现在企业的自主性与能动性,而是要防范非公司制国有企业不利用自身的垄断资源和政策优势等侵犯公共利益上,正是国家作为公共职能的实施者最主要的目标,这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